3月28日,寧夏靈武馬家灘村一位林場主跪地求供水的視頻引發關注,視頻中男子稱自己承包萬畝林場用于植樹治沙,卻因附近煤礦沒能按約供水面臨斷水。3月29日下午,涉事煤礦就供水事宜與林場主人孫先生協商,目前該商談已經結束。3月29日晚,當事人孫國友之女向媒體表示,目前林場仍未恢復供水,也沒有得出解決辦法。
跪地求水事件觸發了很多人的憤怒情緒。如果真按孫國友所言,那就是一個熱心環保的公益人士因為煤礦公司不履約供水,無奈坐等樹木枯死的故事。“好心得不到好報”是最初在輿論場蔓延的基調。然而,隨著事件的發酵,更多信息加入其中。
(資料圖片僅供參考)
瀕危物種基金提出兩點意見,第一,種樹的地方是毛烏素沙漠,孫國友所種植的樹木不是治沙,是把抽水機安放在沙漠,無盡地破壞地下水和荒漠生態;第二,孫國友種樹的地方原生植被很好,他們是在這些植被的空隙處挖坑種樹,這對地下水是一種掠奪,可能導致原生植被的破壞,導致荒漠變沙漠。
就跪地求水事件而言,分兩方面看。一是孫國友與煤礦公司達成的供水協議,該協議是否按期實際履行,這涉及誠信和違約問題。指煤礦公司有違法記錄也好,沒有良心也罷,歸根結底都不是孫國友與煤礦公司的爭議焦點,孫國友向媒體披露此事的主要訴求就是希望煤礦公司按約定供水。這與他在承包的林場種什么樹、樹是不是真有治沙功效沒什么太大關系。
從孫國友向媒體提供的供水協議來看,甲方是雙馬煤礦籌建處,這說明當時雙馬煤礦還沒有真正設立,如今雙馬煤礦設立成功,這份協議效力自然及于后者。但是,協議沒有約定供水時間,僅有一段“依據《××可行性報告》的有關敘述”,經雙方協商達成協議,故而外界無從得知供水時間實際是多久。
不過,即使不知道時間,雙方也有約定“此協議簽訂后,如單方違約,賠償對方經濟損失”。所以,供水問題在法律上恐怕并不復雜,只要獲知具體的履約時間,守約方即可以請求違約方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目前,當地政府有關領導已經去了現場處理協調此事。值得注意的是,當地政府在協調的過程中,要秉持依法行政,不能按鬧分配,亦不宜僅僅因為輿情或抽象的“環保”問題就草率宣告合同無效,對爭議雙方作出“安排”,否則有公權力過度擴張之嫌。
另一方面就是孫國友所種植林木實效的問題。除瀕危物種基金外,還有專業人士(怪博士李雷)指出,在荒漠種高大喬木可能本身是一個錯誤策略,高大喬木一個嚴重問題就是:對水需求量特別大,哪怕種起來,也會對當地的地下水產生嚴重的影響,像孫先生種植的喬木,需水量大,必須抽地下水來灌溉,一旦缺了人工灌溉,樹木很快枯死,當地沙化繼續恢復甚至加劇。究其原因還是當地的環境不適合高大喬木生長,這種地方,其實種草才是更好的策略。
不同意見是不是有道理,需要有關方面進一步論證,環保固然重要,但同時也是一個專業和科學問題。不被“環保”挑動了情緒,是觀察“跪地求水事件”的應有姿勢。
此外,一家注冊資本1.2億,實繳1.2億、名為寧夏狼馬生態建設開發的公司法定代表人為孫國友,該公司經營范圍為生態農業綜合開發、防沙治沙等。
目前尚不能確定此孫國友是否為彼孫國友,但該公司持股8%的股東名為孫悅,正好與孫國友之女同名。同時,如果僅以關鍵詞“孫國友”與區域“寧夏回族自治區”檢索,則只有狼馬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孫國友。
倘若該孫國友真的為“跪地求水事件”的孫國友,則公眾更應該克制對短視頻當事人的憐憫,更應當就法律論法律,就環保論環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