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1日,在國新辦發布會上,海南省人民政府省長馮飛介紹,自《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南自由貿易港法》頒布以來,海南省加強與國家有關部委的匯報溝通,盡快出臺封關運作簡并稅制前的過渡性具體措施,做好封關運作簡并稅制的各項準備工作,推動自由貿易港法各項政策落地,特別是落實好早期安排,爭取早期收獲。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南自由貿易港法》于6月10日經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通過。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王超英表示,制定海南自由貿易港法,是從國家立法層面為海南自由貿易港實現制度創新、系統協調推進改革提供法律基礎的實際需要。“海南自由貿易港政策制度體系的核心是制度創新,需要積極探索建立適應自由貿易港建設的更加靈活、高效的監管模式和管理體制。”
海南將自由貿易港法的頒布實施看作重要的發展契機。馮飛表示,將及時制定自由貿易港法中明確由海南省制定的具體辦法,用好自由貿易港法授予省人大及其常委會的自由貿易港法規的制定權,創新立法工作機制,在全國人大的指導支持下,根據自由貿易港建設需要,加快制定配套法規,將法律確定的重要原則和要求轉化為可操作、能落地、出實效的具體制度措施,確保法律制度實用、管用、好用。
相關部門也將全力推進自由貿易港法的落實。國家發展改革委副主任叢亮表示,海南自由貿易港法規定,分步驟、分階段建立自由貿易港的政策和制度體系,實現貿易、投資、跨境資金流動、人員進出,運輸往來自由便利和數據安全有序流動。為達到這個目標,法律提出了一系列需要國務院有關部門和海南省制定的配套文件。
抓好全島封關運作籌備也成為支持重點。叢亮指出,海南自由貿易港法規定,國家建立健全全島封關運作的海南自由貿易港海關監管特殊區域制度。將按照法律規定,結合自由貿易港建設進展情況,組織有關方面系統深入研究口岸規劃建設、非設關地監管、人員設施配備、管理體制創新等重大問題,抓緊制定任務清單,明確責任單位,設定完成時限,構建起“1+N”工作體系,形成封關準備的工作合力,確保海南自由貿易港如期順利封關。
在大力推進改革開放的同時,海南還將進一步強化風險防控,將“管得住”作為“放得開”的底線。其中,在“零關稅”商品走私風險防控方面,馮飛表示,對于正在陸續出臺的“零關稅”政策,海南也研究制定了一系列防控預案,社會管理信息化平臺反走私系統和海關業務平臺建設得到進一步加強,全力防控“零關稅”商品的走私風險。
在防范化解金融風險方面,海南省委省政府超前謀劃部署成立金融風險防控專班,在人行海口中心支行建設自貿港資金流監測平臺,采取有力措施嚴厲打擊和處置非法集資,妥善化解個別企業債務風險,對有實力的持證金融機構給予更大支持,堅決守住不發生區域性、系統性金融風險的底線。(王文博 吳茂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