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證監局發布9起投資者權益保護典型案例,北京證監局指導開展“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 我們在行動”線上直播活動,多家投教基地推出“3·15”案例專題……今年的“3·15”國際消費者權益日,圍繞投資者權益保護這一主題,各地證監局等相關部門掀起了一股投資者保護宣傳教育活動的熱潮。
專家指出,截至今年2月底,兩市投資者數量突破1.8億,加強投資者保護的必要性、重要性、緊迫性愈加凸顯,建立健全符合中國特色的投資者保護制度尤為重要。可以期待,隨著資本市場全方位立體化投保新格局加快形成,超1.8億投資者的合法權益將得到更好保護。
增強法治供給 完善維權機制
新證券法正式施行已滿一年,刑法修正案(十一)從本月起施行,期貨法已被列入今年立法工作計劃……近年來,投資者保護的制度基礎持續完善、法治保障不斷增強。專家指出,當前應趁熱打鐵,增強法治供給,完善維權機制,進一步提升監管威懾力和投資者保護力度。
一方面,進一步增強法治供給,可提高違法違規成本。對此,南開大學金融發展研究院院長田利輝說,新證券法和刑法修正案(十一)的落地施行,大大提高了資本市場的違法違規成本,資本市場生態環境得到持續改善。“在公司法修改、期貨法制定穩步推進背景下,2021年資本市場依法治市效能有望繼續全面提升。”田利輝說。
與此同時,具有中國特色的證券集體訴訟制度落地,有望彰顯投資者監督威力,強化對資本市場違法侵權行為的震懾。“要提高資本市場違法違規犯罪行為的成本,讓做壞事的人付出高昂的代價,形成壞事做不起、不敢做壞事的震懾效應。”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副部級專職委員劉貴祥近日介紹,2020年人民法院從“追首惡”、制定集體訴訟司法解釋等方面落實“零容忍”的具體舉措,杭州中院等已開始采用集體訴訟程序對財務造假案件進行審理。
另一方面,繼續完善法治體系,構建立體追責體系。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劉俊海指出,今年3月1日起施行的刑法修正案(十一)實現了與新證券法順利銜接,同頻共振,為全面實施注冊制提供多層次、全方位的法治保護環境。此外,包括行政處罰、刑事追責、民事賠償及誠信記錄在內的資本市場立體追責體系已經建立,多種手段綜合發力將顯著提升違法違規成本,震懾造假欺詐等證券違法行為,投資者保護新格局加快形成。
加大執法力度 肅清市場環境
專家指出,在加大法治供給的同時,監管部門還應加大執法力度,形成從嚴監管常態化機制,落實“零容忍”,肅清市場環境。
“2020年證監會聚焦重點領域和市場關切,依法從重從快從嚴打擊資本市場欺詐、造假等違法活動。”證監會新聞發言人高莉近日透露,2020年證監會共辦理案件740起,其中新啟動調查353件(含立案調查282件),辦理重大案件84件,同比增長34%;全年向公安機關移送及通報案件線索116件,同比增長一倍,打擊力度持續強化。
全國人大財經委副主任委員劉新華此前指出,要不斷提升監管的綜合執法力,進一步完善違法資金查處、證券凍結、查封制度等執法手段的具體實施流程,加大行政處罰的精準性,把上市公司實際控制人作為監管重點,不斷探索新型投資者保護的模式、路徑、類型和范圍。
證監會首席律師焦津洪近期表示,證監會將在國務院金融委的統一指揮協調下,成立打擊資本市場違法活動協調工作小組,加強重大案件協調,完善信息共享機制,推進重要規則制定,協調解決重大問題,形成打擊證券違法活動的強大合力,進一步提升執法效能。
推進注冊制 堅持價值投資
專家指出,在全面推進注冊制背景下,價值判斷交還市場和投資者,亟待完善投資者保護機制,投資者也應具備理性、專業的自我保護能力。
一方面,管理部門應進一步補齊制度建設短板,構建長效機制,讓資本市場違法行為付出沉重代價。“未來強化投資者保護,還應持續加強投資者保護制度建設,完善事前、事中、事后全鏈條保護機制,包括強化投資者適當性管理,加強事前保護;重視投資者合法權益,加強事中保護;優化投資者救濟途徑,加強事后保護等,完善投資者保護工作覆蓋面。”中山證券首席經濟學家李湛指出。
另一方面,投資者應樹立理性投資、“買者自負”理念。中國人民大學中國資本市場研究院聯席院長趙錫軍表示,投資者自我保護的最佳路徑就是堅持價值投資。
招商證券副總裁吳光焰也指出:“在注冊制背景下,要改變之前跟風炒作、追漲殺跌的投資方式,形成以價值投資為核心,兼具成長投資、趨勢投資的投資方式,使長期投資成為常態。”
(記者 昝秀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