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證券交易所近日宣布,修訂相關規則擴大合格境外投資者投資范圍。自11月1日起,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QFII)和人民幣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RQFII)可投資存托憑證、股票期權等品種,并參與融資融券等交易。
經中國證監會批準,《上海證券交易所證券交易規則適用指引第1號——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和人民幣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10月30日已正式發布。
作為中國資本市場對外開放的重要步驟,QFII和RQFII制度分別于2002年和2011年實施。多年來,兩項制度在引入境外長期資金、優化投資者結構、促進資本市場健康發展等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
為進一步優化完善QFII、RQFII制度,中國證監會對相關規章進行了修訂整合。《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和人民幣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境內證券期貨投資管理辦法》已于9月25日發布,11月1日起施行。
銜接中國證監會上位規章修訂,上交所修訂相關業務規則并發布QFII、RQFII指引。
該指引施行后,除原有品種外,合格境外投資者可投資于存托憑證、股票期權、政府支持債券等,并可參與融資融券交易、轉融通證券出借交易及債券回購交易。
指引還調整了外資持股初始披露比例。全部境外投資者合計持有同一上市公司A股股份達到或超過一定比例時,上交所將公布其已持有該公司股份的總數及占公司股份總數的比例,初始披露比例由26%下調至24%。
在加強持續監管方面,指引明確合格境外投資者及其名下的境外投資者的信息披露相關職責,完善信息披露具體要求,同時強化了受托證券期貨經營機構對合格境外投資者的客戶交易行為管理職責。
上交所相關負責人表示,上交所將繼續關注境外投資者需求,通過持續完善制度規則,不斷提升外資參與A股市場的便利程度。
(記者 潘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