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1日,豆神教育股價收于3.65元/股,漲幅2.24%。消息面上, 深交所10月20日下發關于對豆神教育及相關當事人給予通報批評處分的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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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交所關于對豆神教育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及相關當事人給予通報批評處分的決定顯示,當事人為豆神教育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豆神教育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總裁竇昕;豆神教育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秘書陳釗。
經查明,豆神教育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簡稱“豆神教育”)及相關當事人存在以下違規行為:
6月15日,豆神教育在互動易回復投資者提問稱“已有 100 位老師參與直播平臺分享文學文史知識,同時為用戶提供多品類課程和產品”,該回復未就相關業務風險進行充分提示。6月15日、6月16日豆神教育股價漲停,6月17日收盤豆神教育股價漲幅為 9.57%。
6月17日,深交所向豆神教育發出關注函,要求說明直播業務經營模式、產業鏈上下游情況、主要客戶及供應商等信息并充分提示業務風險。6月20日午間,豆神教育直通披露《關于對深圳證券交易所關注函的回函》(以下簡稱“回函”),回函主要介紹豆神教育直播業務背景和優勢,未對直播業務經營模式、主要客戶及供應商等情況予以充分說明,也未對直播業務風險進行有針對性的提示,并稱“預計本年度直播業務收入占比將顯著提升”。豆神教育披露的回函未能客觀、完整反映直播帶貨業務的具體情況,未能充分提示風險。回函披露后,豆神教育股價于當日下午開盤后再次漲停,并達到股價異常波動標準。
6月21日,豆神教育披露《關于對深圳證券交易所關注函回函的更正公告》稱,豆神教育于6月20日披露的回函中部分表述不清晰、不準確,存在以宣傳口吻表述的情形,并就直播業務開展處于探索階段、業務高度依賴主播個人能力、所售教育產品存在被提高監管要求或被要求停止售賣的可能性、業務發展存在重大不確定性、公司持續虧損、存在債務違約等相關業務及經營風險進行補充風險提示。
深交所指出,豆神教育上述行為違反了《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2020年 12 月修訂)》規定。豆神教育董事長兼總裁竇昕、董事會秘書陳釗未能恪盡職守、履行勤勉盡責義務,違反了《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2020年 12 月修訂)》第 1.4 條、第 4.2.2 條的規定,對豆神教育的上述違規行為負有重要責任。
鑒于上述違規事實及情節,依據《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2020 年 12 月修訂)》第 12.4 條、第 12.6 條和《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 12 號——紀律處分實施標準》第十九條的規定,經深交所紀律處分委員會審議通過,作出如下處分決定:
一、對豆神教育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給予通報批評的處分;
二、對豆神教育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兼總裁竇昕、董事會秘書陳釗給予通報批評的處分。
【股市有風險,投資需謹慎】
揚子晚報/紫牛新聞記者 ?馬燕
校對 陶善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