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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宇軟件(300271)9月14日發布公告稱,當日收到《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檢察院追加起訴決定書》(以下簡稱“《起訴書》”)。檢察院將依據刑法、刑訴法的有關規定,向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追加起訴,將華宇軟件以單位行賄罪與前董事長邵學單位行賄案一并起訴。
來源:公告截圖
2021年3月22日,華宇軟件收到北京市監察委員會通知,對公司時任董事長、總經理邵學涉嫌行賄的違法問題立案調查,并自2021年3月21日對其實施留置。
直到2021年8月29日收盤后,華宇軟件才披露此情況,華宇軟件在該公告中還稱上述情況“僅針對邵學先生個人,與公司無關”,然而,2021年9月1日公司也被立案調查。兩則消息給市場帶來的影響是:9個交易日之內,華宇軟件的股價從最高18元跌至10.58元,換手率超過100%。2022年9月14日單位被公訴的消息公布后,股價又連跌4天,投資者遭受嚴重損失。
華宇軟件未及時披露已收到北京市監察委員會對邵學立案調查且被采取留置措施一事,違反了信息披露的有關規定,北京證監局為此對華宇軟件、受托履行董事長主要職責的趙曉明、董事會秘書韋光宇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
江蘇蘇延律師事務所丁律師在接受揚子晚報/紫牛新聞記者采訪時表示,追究刑事責任和被主管部門警示,不能免除華宇軟件因虛假陳述給股民造成損失的責任。
丁律師認為:2021年3月24日至2021年8月29日期間買入華宇軟件的投資者、因輕信華宇軟件“上述事件僅針對邵學先生個人、與公司無關”而于2021年8月30日、31日買入股票的投資者,可以向華宇軟件提起“證券虛假陳述侵權責任”之訴進行索賠。相關投資者可與丁律師聯系13072529702咨詢索賠。
揚子晚報/紫牛新聞記者 徐兢
校對 陶善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