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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3日,中國人民銀行法條司發文稱,將加快法治建設步伐,充分發揮金融法治固根本、穩預期、利長遠的作用。
一是持續做好立法統籌,從全局角度把握金融法律體系建設,推動出臺、修訂《金融穩定法》《中國人民銀行法》《商業銀行法》等一批重大金融立法項目。
二是深入推進“放管服”改革和法治央行建設,完善制度規則,規范履職程序,不斷提升金融監管和執法水平。
三是推動金融司法服務保障更加有力,繼續做好金融法治宣傳教育工作。
人民銀行全面加強金融法治建設,牢牢把握金融法治工作的政治性和人民性,努力營造良好金融法治環境,為防范化解風險、服務實體經濟、深化金融改革打下堅實制度基礎。
在立法部門指導下,人民銀行切實履行擬訂金融業重大法律法規和有關法律法規草案的職責,系統籌劃金融法律體系布局。配合金融業改革發展進程,推進制定修訂《金融穩定法》《中國人民銀行法》《商業銀行法》《保險法》《信托法》《地方金融監督管理條例》《非銀行支付機構條例》等重要法律法規草案,積極配合制定修訂《銀行業監督管理法》《證券法》《期貨和衍生品法》《防范和處置非法集資條例》。金融領域基礎性法律體系日益完備,層次體系不斷豐富。
此外,人民銀行嚴格依法行政,切實維護金融管理秩序,并加強司法守護,營造良好金融法治氛圍。2018年以來,上海金融法院、北京金融法院、成渝金融法院相繼設立,人民銀行持續加強與司法部門的溝通合作,建立信息共享機制,支持金融審判不斷走向專業化;協助建立證券領域涉眾型金融訴訟機制,顯著提高審判效率,有效降低投資者維權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