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揚子晚報網7月15日訊(見習記者 王燦)7月14日晚,“李亞鵬欠債4000萬案終審敗訴”登上微博熱搜。據報道,7月6日,北京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對李亞鵬“欠債4000萬元”一案做出終審判決,法院判決駁回李亞鵬及其哥哥李亞煒的上訴,維持原判。此前,李亞鵬等人在麗江開發房地產項目并與北京泰和友聯投資有限公司產生糾紛,雙方從2015年12月開始對簿公堂。
天眼查App顯示,李亞鵬關聯公司為麗江雪山投資有限責任公司,成立于2008年11月,注冊資本約2.61億人民幣,法定代表人為李國棟。該公司股東包括陽光壹佰置業集團有限公司、李亞鵬、李亞煒等,還包括與李亞鵬對簿公堂的北京泰和友聯投資有限公司。泰和友聯于2015年5月首次參股,目前持股10%。
風險信息顯示,雪山投資公司多次被強制執行,被執行總金額超648萬元,案由多涉及合同糾紛。法律訴訟和開庭公告也顯示,多家公司及個人因施工合同糾紛、裝飾裝修合同糾紛、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等起訴該公司。此外,該公司還多次被凍結股權。
天眼查顯示,李亞鵬共關聯6家公司,存續狀態的有5家,除雪山投資公司外,還包括北京藝蓮文化科技有限公司、北京世紀春天影視文化傳媒有限公司、東陽世紀春天影視策劃有限公司、北京美麗春天文化傳播有限公司。上述公司中,李亞鵬多為股東或擔任董事長、監事職位。
校對 盛媛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