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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6日,空港股份(600463)發布公告稱,近日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的《立案告知書》,被立案調查原因仍然是屢禁不止的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次日空港股份股價以跌停收盤。對此,江蘇蘇延律師事務所丁律師提醒,“踩坑”空港股份的股民建議積極提起索賠,她之前辦理的三房巷、歡瑞世紀、億晶光電等股民索賠均已拿到了賠償款。
來源:公告
空港股份被立案調查早在今年初即有征兆。今年1月11日,公司公告稱,收到北京監管局《關于對北京空港科技園區股份有限公司及卞云鵬、宣順華、王鵬、張成祿、趙云梅、劉彥明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2022]5號),根據北京監管局調查,空港股份存在以下三個違規情形:1、2019年年度報告、2020年第一季度報告、2020年半年度報告、2020年第三季度報告信息披露不準確;2、未及時披露時任公司副總經理趙建志涉嫌違法違紀被有關機關調查并采取強制措施的情況,未及時披露重要子公司北京天源建筑工程有限責任公司涉嫌違法違規被調查以及受到刑事處罰的情況;3、未按關聯交易審議和披露向北京空港億兆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借款事項。4月18日,上海交易所根據前述警示函,對空港股份以及時任董事長卞云鵬、時任總經理王鵬、時任董事會秘書劉彥明給予通報批評。
來源:股價截圖
2022年5月12日,空港股份再次收到《上海證券交易所關于北京空港科技園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報告的信息披露監管工作函》,雖然公司很快于2022年5月30日對該監管工作函予以回復,但是仍然再次于2022年6月6日迎來中國證監會的《立案告知書》。
江蘇蘇延律師事務所丁律師接受揚子晚報/紫牛新聞記者采訪時表示,除了年報信息披露不準確、隱瞞高管被采取強制措施、隱瞞子公司刑事犯罪、不披露關聯交易這些“前科”外,空港股份是否還存在其他信息披露違法違規情形?一切需要等待證監會的調查結論。
丁律師表示,根據現行相關規定,空港股份因信息披露違規被立案調查時就預示著“踩坑”的股民需要為索賠做準備了。凡是在2022年6月6日之前買入股票、且6月6日收盤后仍持有該股票的投資者有望獲得賠償。投資者可聯系丁律師13072529702免費咨詢索賠事宜,并且投資者在獲得賠償前無需向律師支付任何費用。
“此類案件一般以調解結案,如之前辦理三房巷、歡瑞世紀、億晶光電等股民均在簽署調解協議后一個月內拿到賠償款,但是如果股民不主動索賠,上市公司是不會主動賠償股民損失的。”丁律師說。
揚子晚報/紫牛新聞記者 徐兢
校對 盛媛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