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匯點訊 3月24日,江蘇省財政廳、國家稅務總局江蘇省稅務局發布關于進一步實施小微企業“六稅兩費”減免政策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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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稱,為進一步支持小微企業發展,根據《財政部稅務總局關于進一步實施小微企業“六稅兩費”減免政策的公告》(財政部稅務總局公告2022年第10號)精神,經省政府同意,自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對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小型微利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按照稅額的50%減征資源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印花稅(不含證券交易印花稅)、耕地占用稅和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記者注意到,財政部、稅務總局3月4日發布的《關于進一步實施小微企業“六稅兩費”減免政策的公告》提出,為進一步支持小微企業發展,減征比例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以及宏觀調控需要確定。
新華日報·交匯點記者 王建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