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4日,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發布《關于進一步實施小微企業“六稅兩費”減免政策的公告》,提出為進一步支持小微企業發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以及宏觀調控需要確定,對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小型微利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可以在50%的稅額幅度?內減征資源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印花稅(不含證券交易印花稅)、耕地占用稅和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公告》指出,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小型微利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已依法享受?資源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印花稅、耕地占用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其他優惠政策的,可疊加享受上述優惠政策?。
公告執行期限為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