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地香江(603887)及時任董事長兼總經理謝曉東、時任董秘陳偉民、時任財務總監兼副總裁王琦相繼于2021年12月31日、2022年2月18日收到上海證監局警示函、深交所監管警示函。原來,城地香江三年前對香江科技的并購重組前后存在的關聯關系及關聯交易披露不完整、關聯交易披露不及時問題。同時,香江科技原大股東、城地香江持股5%以上股東的沙正勇,因未及時將其與香江置業、江蘇量子之間的關聯關系告知上市公司,也一同領到兩級監管警示函。揚子晚報/紫牛新聞記者 徐兢
來源:公告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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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地香江瞞報關聯交易,股民可提起索賠
城地香江的違規問題主要是關聯關系及關聯交易披露不完整。2018年8月,沙正勇是香江科技的第一大股東,持股比例為31.32%,沙正勇亦是香江置業的實際控制人。2018 年8月,香江科技香江置業簽訂《辦公樓及數據中心、地下室轉讓合同》,約定香江置業按照香江科技的需求建設合同中約定的轉讓房產,總金額為2.66億元。2018年8月17日至2021年1月19日期間,香江科技已向香江置業支付項目工程款合計20,610萬元。因此,香江置業是香江科技的關聯方,香江科技和香江置業之間的交易構成關聯交易。但是2018年11月5日,香江城地披露《發行股份及支付現金購買資產并募集配套資金暨關聯交易報告書》未完整披露香江科技的關聯方和關聯交易情況。香江科技于2019年4月24日完成過戶及工商登記成為公司的子公司。據此,香江置業成為公司的關聯方。但公司未在2019年半年報、2019年年報、2020年半年報、2020年年報中披露公司與香江置業的關聯關系及關聯交易情況。
另一個違規問題是關聯交易披露不及時。2020年8月至9月期間,香江科技與江蘇量子電氣科技有限公司簽訂5 份《買賣合同》,合同金額合計19,579,506 元,占公司2019年經審計凈資產的0.59%。江蘇量子是沙正勇實際控制的公司,系公司的關聯方,上述交易構成關聯交易。該交易已達到臨時公告的披露標準,但公司未予以披露,亦未在2020年年報中披露上述關聯方及關聯交易情況。
鑒于以上違規事實,上海證監局和深交所相繼對城地香江及相關責任人員發出警示函。
關注到二級市場,城地香江并購香江科技前后的2018-2020年間,股價由7元漲至29元。2020年8月后股價由漲轉跌且長期走弱,2021年11月跌至7元以下。2022年1月份城地香江兩次收到《股票交易異常波動問詢函》,當月發布2021年度業績預虧和擬計提商譽減值公告,股價內由11.48元快速下跌至最低7.43元,同時上海新世紀資信評估投資服務有限公司對公司“城地轉債”信用等級由AA-下調至A,評級展望為負,二級市場和債券投資者叫苦不迭。
江蘇蘇延律師事務所丁律師在接受揚子晚報/紫牛新聞記者采訪時表示,根據證券法及證券虛假陳述侵權民事賠償最新司法解釋,其涉嫌證券虛假陳述情節基本符合法院受理民事索賠案件的條件,凡2018年8月17日后(含)買入城地香江,且2021年8月26日收盤仍持股的權益受損投資者,可聯系丁律師13072529702咨詢或登記索賠事宜。
城地香江曾用名“城地股份”,2016年10月上市,主營房地產、工業、市政、公共建筑等地下空間的基坑圍護、樁基工程及特種施工技術。
來源:視覺中國
未來股份受紀律處分,上海金融法院已受理股民訴訟
未來股份(600532)(原名宏達礦業)2022年2月18日晚間發布公告稱,上交所對公司及原實控人等予以紀律處分,因存在重大關聯交易未及時履行決策程序及披露義務等問題。
此前,2021年11月23日,證監會向未來股份發出《行政處罰決定書》([2021]96號),此時距證監會2020年10月22日對未來股份下達《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已超過一年。
江蘇蘇延律師事務所丁律師介紹,上海金融法院已經受理該律所代理的未來股份股民索賠起訴。凡是在2016年8月18日至2018年4月13日期間有買入宏達礦業股票,并且在2018年4月13日收盤時仍持有該股票的投資者,可繼續聯系丁律師13072529702咨詢如何索賠。
經證監會查明:宏達礦業未在定期報告中披露關聯交易。宏達礦業在《2016年年度報告》《2017年年度報告》中未披露相關關聯交易事項,導致相關定期報告存在重大遺漏。同時,宏達礦業未將前述其以債務人身份發生的借款金額計入財務報表,導致《2016年年度報告》《2017年半年度報告》《2017年年度報告》財務報表少計負債,存在虛假記載。
此外,宏達礦業的違規還包括未及時披露及未在定期報告中披露對外擔保。宏達礦業應當在相關定期報告中披露其發生的關聯擔保和其他對外擔保事項。但宏達礦業未在《2016年半年度報告》《2016年年度報告》《2017年半年度報告》《2017年年度報告》中披露該事項,導致相關定期報告存在重大遺漏。
根據以上查明事實,證監會對上海宏達礦業股份有限公司(已更名為上海智匯未來醫療服務股份有限公司)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并處以60萬元罰款;對顏靜剛給予警告,并處以60萬元罰款;對崔之火、朱士民、呂彥東給予警告,并分別處以20萬元罰款。
丁律師提醒股民,近一年來,盡管未來股份的股價走勢強勁,從2021年2月的3元多漲到17.7元(2022年3月1日收盤價),但并不影響2016年8月18日至2018年4月13日期間有買入宏達礦業股票,并且在2018年4月13日收盤時仍持有該股票的股民發起索賠。
校對 王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