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一上市公司被立案調查。2月16日證監會向“巴安水務”(300262)公司及副董事長張春霖送達《立案告知書》,立案事由是公司及張春霖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此案可能還將導致公司的定增計劃被迫暫停。受損股民可抓緊聯系律師要求巴安水務索賠。揚子晚報/紫牛新聞記者 徐兢
來源:公告截圖
巴安水務:
收警示函后也又被立案調查
立案前一天,上海證監局出具《關于對上海巴安水務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揭示巴安水務作為公司債券發行人存在三大問題:一是債券募集資金管理使用不規范,二是未及時披露可能影響償債能力的重大事項,三是2017到2019年度報告、2020半年報等定期報告披露的信息不準確。
江蘇蘇延律師事務所丁律師表示,根據《證券法》及相關司法解釋等,上市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董監高人員及其中介機構等因虛假陳述等的證券欺詐行為導致證券投資者權益受損的,應承擔民事賠償責任。在2022年2月16日(含當日)之前買入受損的巴安水務證券投資者,可以聯系丁律師13972529702咨詢,向巴安水務提起索賠。
值得一提的是,受此次立案調查影響,公司的定增計劃可能因此而暫停。據2021年4月8日披露的定增預案顯示,公司計劃募集資金總額不超過6.3億元,扣除發行費用后全部用于償還銀行借款和補充流動資金。據該公告,2021年4月7日,張春霖與山東高創建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下稱“山東高創”)簽署《股份轉讓協議》《股份認購協議》等協議,張春霖擬向山東高創轉讓其持有的上市公司6634.15萬股股份(占巴安水務總股本的9.91%);張春霖放棄占所持公司本次發行前總股本29.72%的股份對應的表決權;山東高創通過本次發行認購公司2億股。并由山東高創以現金方式認購(最終發行數量以中國證監會同意注冊的數量為準)。
該案實施完成后,山東高創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為30.70%,上市公司控股股東將由張春霖變更為山東高創,實際控制人將由張春霖變更為濰坊高新財政金融局。2021年10月8日,張春霖改任上市公司副董事長,董事會選舉程輝為董事長,公開資料顯示,程輝正是山東高創法定代表人、董事長。
根據《創業板上市公司證券發行注冊管理辦法(試行)》規定,上市公司及現任董事涉嫌違法違規正在被中國證監會立案調查,公司不得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因此本次公司被立案調查可能迫使該定增計劃不得不停止。
來源:視覺中國
惠而浦:
股民索賠案二審已判決,索賠時效延長
起訴惠而浦(600983)證券虛假陳述案件投資者懸著的心終于可以放下了。近日,安徽省高級人民法院對該案作出終審判決,認定惠而浦因為證券虛假陳述行為導致投資者受損,應向投資者方某賠償損失28萬余元。這一判決有力地保護了受損投資者的合法權益。
據悉,安徽省高院結合證券投資的自身風險、惠而浦虛假陳述行為時間段大盤、行業板塊指數等波動情況,酌定扣除了系統風險和其他風險因素的比例為70%,核定賠付損失比例為30%。根據惠而浦股票表現以及公開信息,惠而浦的賠償能力較好,雖最終核定的賠付比例較小,對公司而言賠償壓力也相對較小。
2022年1月22日實施的《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證券市場虛假陳述侵權民事賠償案件的若干規定》規定,此類案件的訴訟時效從揭露日或更正日開始計算,按此新規定,大量尚未起訴的惠而浦股民的索賠權一夜之間便超過訴訟時效。不過,最高人民法院于1月29日出臺《關于證券市場虛假陳述侵權民事賠償案件訴訟時效銜接適用相關問題的通知》解決了這個問題,惠而浦虛假陳述案的訴訟時效截至2023年8月1日,惠而浦的股民可以抓緊時間提起索賠了。
丁律師提醒,凡于2016年4月22日至2017年7月26日(含當日)期間買入,并于2017年7月27日期間買入惠而浦股票的投資者,無論在2017年7月27日之后是否賣出,均可索賠,建議盡快聯系丁律師13972529702登記信息,千萬別錯過索賠時間。
校對 王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