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9日,國家稅務總局發布《關于辦理2021年度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事項的公告》(以下簡稱《公告》),明確年度匯算辦理時間為2022年3月1日至6月30日,并對公告進行了詳細解讀。
根據稅務總局公告及解讀,年度匯算指的是年度終了后,納稅人匯總工資薪金、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等四項綜合所得的全年收入額,減去全年的費用和扣除,得出應納稅所得額并按照綜合所得年度稅率表,計算全年應納個人所得稅,再減去年度內已經預繳的稅款,向稅務機關辦理年度納稅申報并結清應退或應補稅款的過程。具體計算公式如下:
應退或應補稅額=[(綜合所得收入額-60000元-“三險一金”等專項扣除-子女教育等專項附加扣除-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符合條件的公益慈善事業捐贈)×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已預繳稅額
年度匯算不涉及財產租賃等分類所得,以及納稅人按規定選擇不并入綜合所得計算納稅的所得。
哪些人不需要辦理年度匯算?
納稅人在納稅年度內已依法預繳個人所得稅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無需辦理年度匯算:
(一)年度匯算需補稅但綜合所得收入全年不超過12萬元的;
(二)年度匯算需補稅金額不超過400元的;
(三)已預繳稅額與年度匯算應納稅額一致的;
(四)符合年度匯算退稅條件但不申請退稅的。
哪些人需要辦理年度匯算?
(一)已預繳稅額大于年度匯算應納稅額且申請退稅的;
(二)納稅年度內取得的綜合所得收入超過12萬元且需要補稅金額超過400元的。
納稅人怎樣做好年度匯算的準備工作?
如果納稅人不太清楚自己全年收入金額、已繳稅額,或者無法確定自己應該補稅還是退稅,或者不知道自己是否符合免予辦理年度匯算的條件,可以通過以下途徑解決:
一是可以要求扣繳單位提供發放的收入和已預繳稅款等情況,按照稅法規定,單位有責任將上述信息告訴納稅人;
二是可以登錄自然人電子稅務局(手機個人所得稅APP,網頁端地址為https://etax.chinatax.gov.cn),查詢本人納稅年度的收入和納稅申報信息;
三是年度匯算開始后,稅務機關將通過自然人電子稅務局,根據一定規則為納稅人提供申報表項目預填服務,如果納稅人對預填的收入、已預繳稅款等申報表項目認真核對沒有異議并確認后,系統就會自動計算出應補或應退稅款,納稅人就可以知道自己是否需要辦理年度匯算了。
納稅人辦理年度匯算需要提交什么資料,保存多久?
年度匯算時,納稅人只需報送年度匯算申報表,如果納稅人修改本人相關基礎信息、新增享受扣除或者稅收優惠,才需一并報送相關信息。納稅人及為其代辦年度匯算的單位需各自將辦理年度匯算的相關資料,自年度匯算期結束之日起留存5年。比如2021年度匯算的相關資料留存期限為自2022年7月1日至2027年6月30日。
《公告》還明確了辦理年度匯算的三種方式:自己辦、單位辦、請人辦,分別是自行辦理、請任職受雇單位辦理、委托涉稅專業服務機構或其他單位及個人辦理。
納稅人辦理年度匯算有三個渠道:一是網絡辦,即通過自然人電子稅務局辦理,特別是手機個人所得稅APP掌上辦稅;二是郵寄辦,納稅人可以郵寄申報表辦理年度匯算,各省(區、市)稅務局將指定專門受理郵寄申報的稅務機關并向社會公告;三是大廳辦,如果納稅人不方便使用網絡或郵寄,也可以到主管稅務機關辦稅服務廳辦理。
對于年度匯算需補稅的納稅人,如在年度匯算期結束后未申報并補繳稅款,稅務部門將依法加收滯納金,并在其《個人所得稅納稅記錄》中予以標注。對于涉稅金額較大的,稅務部門將進行提示提醒,對提醒后未改正或者改正不到位的進行督促整改,對仍不改正或者改正不到位的進行約談警示,約談警示后仍不配合整改的依法立案稽查,對立案案件選擇部分情節嚴重、影響惡劣的進行公開曝光。
揚子晚報/紫牛新聞見習記者 王燦
校對 盛媛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