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南省污染防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印發《關于開展南渡江流域水污染聯防聯控專項行動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要求今年7月下旬開始,南渡江流域各市縣要同步持續開展為期一個月的“清河行動”,深入排查南渡江流域水環境污染突出問題。
海南省生態環境廳水環境管理處有關負責人表示,此次清河行動將實行環境“吹哨人”制度,旨在建立上下游市縣聯防聯控工作機制,推進水污染防治各項措施落實,確保南渡江流域水質穩定達標,水環境質量只能更好、不能變差。
據悉,“吹哨人”制度是指屬地市縣政府嚴格履行責任,在發現本轄區內河段水污染問題并可能影響下游市縣水質的情況下,第一時間向下游市縣發出水環境問題預警,如有需要還應提請上游市縣協同治理。
《通知》要求,流域內各市縣間要建立、依托流域水污染防治聯絡熱線,適時發起召開政府間或部門間工作會商,共同研究推動問題解決,視情組織市縣生態環境、水務、農業農村、綜合執法等行政部門力量,開展對交界區域的跨市縣聯合巡河或水環境問題聯合整治行動。
海南省將深化南渡江流域水環境治理。進一步加強流域內農業面源污染和養殖污染防控,開展流域范圍內畜禽、水產養殖污染檢查,嚴禁各類畜禽、水產養殖廢水未經處置直排水體;加強城鎮生活污水處理廠及管網建設和運維管護,對生活污水排入南渡江直排口的及時進行封堵;加強對重點涉水排污企業的執法檢查,嚴厲查處違法排污、侵占河道及湖濱濕地等行為。
據悉,此次“清河行動”還將重點圍繞流域內重點排污口排查、加強水質監測等展開。(程明明 孫秀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