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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秦都市報-三秦網訊(王娜記者 朱娜)近日,西安市臨潼區人民法院審理了一起借款合同糾紛案件,與以往不同的是,法官考慮到被告特殊情況,經過原告同意將庭審地點設在被告家客廳,將司法溫情傳到百姓家。
事情是這樣的,2020年10月,被告因擴大經營、購買設備需要資金周轉,與原告某銀行簽訂借款合同,向原告借款20萬元,借款期限24個月。此后,被告身患重病,收入銳減,致借款未能按期足額清償,故原告訴至法院,要求被告償還剩余借款本金36249.1元及利息、罰息等。
案件辦理之初,承辦法官通過電話、郵寄等方式都未能與被告取得聯系,后多次上門終于見到被告。被告向法官告知自己周一至周四均要在醫院進行治療,只有周五才能回到家,并且受病情影響自己現在行動不便,不能到庭參加訴訟。
考慮到被告這一實際情況,法官建議將法庭設在被告家,原、被告雙方表示同意。
8月18日下午,被告家客廳變為“臨時”法庭,被告女兒全程陪伴其父并參與案件旁聽。庭審順利進行,雙方達成初步調解方案。
臨潼法院高度重視保障特殊群體當事人參加訴訟的權利,下一步,將繼續采取入戶開庭、現場調解、巡回審理等多種方式,積極深入推動訴源治理工作,真正暢通司法為民的“最后一公里”,不斷彰顯司法溫情,傳遞司法溫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