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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孩在幼兒園打架受傷了幼兒園承擔什么責任
小孩在幼兒園打架受傷了幼兒園承擔什么責任,具體情況如下:
孩子在幼兒園受傷,如果幼兒園沒有履行安全保障義務的,由幼兒園承擔責任,能夠證明盡到教育、管理職責的,不承擔侵權責任。
找法網提醒您,如果是由第三人造成受傷的,由第三人承擔賠償責任,幼兒園承擔賠償責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償。
二、幼兒園孩子被打可以報警嗎
幼兒園孩子被打可以報警,擾亂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權利、財產權利,妨害社會管理,具有社會危害性,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的規定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夠刑事處罰的,由公安機關依照本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
三、兒童打架受傷責任如何劃分?
雙方因民事糾紛而引起的打架斗毆,需要根據雙方的過錯來承擔民事賠償責任,一般來說,先動手的一方過錯責任較大。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造成他人損害的,由監護人承擔侵權責任。監護人盡到監護責任的,可以減輕其侵權責任。
有財產的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造成他人損害的,從本人財產中支付賠償費用。不足部分,由監護人賠償。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在學校受到人身損害的,學校應當承擔責任,除非學校能證明盡到教育、管理職責的,不承擔責任。即學校方必須承擔舉證責任,證明自己盡到教育、管理職責。
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在幼兒園、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學習、生活期間受到人身損害的,幼兒園、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應當承擔責任,但能夠證明盡到教育、管理職責的,不承擔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