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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秦都市報-三秦網訊(洪強 記者 陳奮翔)8月21日,咸陽市長武縣公安局交警大隊在夏季道路交通違法整治百日行動中,查獲一起非法運輸危險品的交通違法行為。
當日11時30分,交警大隊相公中隊民警在轄區開展夏季道路交通違法整治百日行動中,一輛危險化學品運輸車沿胡家河村道行駛至檢查點,經民警對車輛及駕駛人相關手續檢查后,發現該危化品運輸車輛所載貨物為甲醛,具有很強的刺激性,屬于化工產品,而且該車無押運員、無審批手續。
據了解,駕駛員陳某某是彬州市人,早上拉了一車甲醛從彬縣出發準備去長武,以為當天是周末,而且走的是村道,自認為路上不會有交警,沒料到還是被路查的交警逮住了。
最后,根據相關法律規定,該案件被移交至長武縣公安局亭口派出所作進一步處理。
長武交警提示,危險品運輸企業要嚴格按照國家法律規定裝載、運輸危險貨物,加強對危險品運輸車輛的動態監控,確保駕駛人、押運員培訓合格、具備資質,確保車輛安全設施齊全有效。在道路上運輸危險貨物過程中,除駕駛人員以外,車輛上應當另外配備押運人員,押運人員應當對運輸全過程進行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