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秦都市報-三秦網訊(邵渭濱 記者陳奮翔)4月上旬,咸陽市公安局秦都分局刑偵大隊直屬三中隊接公安部線索,席某、陳某、路某等人銀行賬戶存在交易流水異常,疑似進行“跑分”。
接到線索后,偵查民警立即展開調查,發現席某等人名下銀行卡轉移大量涉案資金,有涉嫌幫助信息網絡犯罪的重大嫌疑,民警陸續將席某等人傳喚至秦都分局進行調查,經訊問,席某等人對其犯罪事實供認不諱。
隨后,民警在對席某等人審查時發現,上述“跑分”人員均與劉某存在重要關系,因案件形勢復雜,涉案人員較多,大隊高度重視,立即成立工作專班,經多次研判分析,確定該團伙主要流竄于西安、咸陽、興平三地,嫌疑人劉某為“中間商”。
4月13日凌晨2時許,民警在某酒店將劉某抓獲。據劉某供述“洗錢跑分,來錢快、回報高”,嘗到甜頭的他開始利用自己及他人身份信息、銀行卡等形式參與幫助信息網絡犯罪,并從中獲利。
經過深入調查,辦案民警發現該團伙以田某、許某、楊某為首,幫助境外詐騙人員轉移涉案資金,以此獲利。
很快,專班人員通過調取監控、摸排走訪等大量工作,摸清該團伙的作案特點后,經縝密部署,4月29日16時許將田某、許某、楊某等人抓捕歸案。
經審訊,田某等人對其犯罪事實供認不諱,該團伙涉嫌幫助轉移支付涉案資金高達3000萬余元。
目前,犯罪嫌疑人田某、楊某等七人涉嫌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被秦都分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