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秦都市報-三秦網訊(肖昆 張吉坤)近日,城固出臺《機關效能問責辦法》,聚焦黨政機關干部在履行職責中“不擔當不作為不落實慢作為”“慵懶散漫虛粗”等作風頑疾進行效能問責。
該《辦法》共20條,明確了問責原則、問責對象、問責情形、問責主體、問責方式、問責程序、復核申訴、從重情形、從輕減輕免責情形及結果運用等內容。列舉了機關工作人員不貫徹執行或不正確執行法律、法規或規章制度;貫徹上級機關決策部署態度不堅決、行動不迅速;以及推諉扯皮、無故拖延,導致無法按期完成工作任務等12種問責情形和5種效能建設工作不力應實施問責追究情形。問責對象覆蓋全縣所有黨員、干部。問責方式包括批評教育、提醒談話;責令檢查、通報;誡勉談話;組織調整或組織處理;黨紀政務處分。以上問責方式可以單獨適用,也可以合并適用。涉嫌違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因效能問題受到組織調整、組織處理或紀律處分的直接責任人,取消當年評先評優資格。機關單位或工作人員因效能問題被問責的,在單位年度考核時,按規定對單位予以扣分。
據悉,《辦法》是繼《縣政府系統改進作風若干措施》出臺后,城固縣開展“三不一慢”問題專項整治的又一實質性舉措,也成為該縣項目建設、“雙招雙引”、優化營商環境的助推器,為責任追究提供了依據。
下一步,城固縣將嚴格推進《辦法》的實施,加大對各單位效能的監督檢查和問責,嚴肅查處違紀違規的人和事,馳而不息推動作風建設往深里抓、實里做,為推動縣域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提供堅強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