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秦都市報-三秦網訊(洪強記者陳奮翔)為深入推進道路交通事故預防“減量控大”工作,預防道路交通事故發生,咸陽市長武縣公安局交警大隊持續加大對無證駕駛、酒駕醉駕、超員超載等嚴重違法行為的查處力度。2月25日,交警大隊姜曹中隊民警在路面秩序整治中查處了一起駕駛證被吊銷后仍駕駛機動車的嚴重違法行為。
據介紹,當日15時50分,交警大隊姜曹中隊民警在縣城創業一路開展路面秩序整治中,民警發現一輛號牌為魯H*****黑色轎車在檢查點前方正常行駛中突然駛入非機動車道,行跡可疑,檢查民警立即上前對該車進行檢查。
檢查民警要求駕駛員出示相關證件時,該車駕駛員只出示了行駛證,民警要求該車駕駛員再出示駕駛證,該車駕駛員一會兒說忘記帶了,一會兒又說找不見了,無法出示駕駛證。
期間,該車駕駛員言語支支吾吾,眼神躲躲閃閃,神情可疑,檢查民警要求出示身份證,經核實,該駕駛員徐某持有C1駕駛證,但在2020年因再次飲酒后駕駛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在證據面前,徐某對自己在駕駛證吊銷期間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供認不諱。
據了解,駕駛員徐某抱著僥幸心理,自以為這條路在城鄉結合處,不會有交警查車,沒成想被長武交警逮個正著。
隨后,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規定,交警大隊依法對徐某的違法行為作出相應處罰。
長武交警提醒,牢記“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的同時,那些曾經因為醉駕、再次飲酒駕駛機動車被吊銷駕駛證的人員,在還沒重新取得駕駛資格前,切莫抱著僥幸心理無證駕駛機動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