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根據市場監管總局、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相關部署,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圍繞“民怨最深、危害最大、監管責任最大”的十類突出違法行為,持續加大“鐵拳”行動工作力度。
2021年4月至今,深圳市市場監管局聯合各部門開展“鐵拳”行動執法163次,立案查辦1401件,罰沒2375.63萬元。
今年8月,深圳市市場監管局南山監管局依法對益康元(深圳)健康科技有限公司經營標簽不符合規定的食品(固體飲料)、未建立食品銷售記錄制度、未保存相關銷售憑證的違法行為,作出警告、罰沒1452.57萬元的行政處罰,并對第一責任人作出罰款284.62萬元的行政處罰。
2020年,市場監管總局在調查處理某食品安全事件過程中,發現益康元(深圳)健康科技有限公司委托倍氨敏蛋白固體飲料的生產商天津德恒科技有限公司生產“特益膳”系列產品3萬余罐,立即要求廣東省市場監管部門進行徹查。深圳市市場監管局南山監管局落實總局要求,通過開展現場調查、請天津市市場監管部門協查等方式,初步確定了當事人經營標簽不符合規定固體飲料的違法事實及違法產品的貨值金額。
鑒于涉案金額巨大,2021年3月5日,該局組織召開了公開聽證會,就標簽不合格的認定以及涉案產品數量的確認等問題充分聽取當事人意見。在充分論證和調查后,南山監管局最終查明當事人有10款產品(共計24864罐)標簽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預包裝食品標簽通則》(GB7718-2011)有關規定,對于涉案產品,當事人均存在利用產品名稱、圖形、文字、色差、字體、字號等多個信息點重復指向特殊醫學用途食品、誤導消費者的違法情形,并且未建立食品銷售記錄制度,未保存相關銷售憑證、單據、賬簿、報表等。
當事人經營標簽不符合規定的食品(固體飲料)的行為,違反了相關規定;當事人未如實記錄并保存相關銷售憑證、單據、賬簿、報表等資料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條第四款規定,深圳市市場監管局南山監管局依法對當事人作出行政處罰。
據了解,我國對嬰幼兒配方食品實行嚴格監督管理。在我國上市的嬰幼兒配方食品的原料、食品添加劑、產品配方以及標簽等事項都應當在市場監管部門備案。任何生產銷售假冒嬰幼兒配方食品的違法行為都將受到嚴厲打擊。( 李佳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