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去洗衣店的衣物,商家逾期未能交付;衣物洗滌后,出現褪色、變形、破損……在洗衣店里,你有沒有遇到過類似的糾紛或困擾?9月10日,南京市洗染行業協會與市消費者協會聯合召開《南京市洗滌行業消費爭議解決指引》(以下簡稱“指引”)推行發布會。《指引》對洗滌行業線上、線下的經營行為進行了規范,并特別細化了幾類熱點糾紛的解決辦法,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
隨著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斷提高,消費者對洗滌服務的需求量增大,服務要求也日益精細。一些洗滌經營者在提供服務的過程中,經常發生送洗物損壞、丟失等問題。據統計,市洗染行業協會和市消協每年收到有關洗染方面的投訴、咨詢達1500余件,其中九成左右都是服務質量問題。
為緩解洗滌消費糾紛,引導洗滌企業規范經營,市洗染行業協會與市消協結合本市實際,邀請公益律師代表、消費者代表等,經過多次座談和商討,最終制定完成了這份《指引》。
《指引》明確了洗滌消費活動中經營者與消費者雙方的權利和義務、送洗過程中的注意事項、洗滌糾紛解決途徑等內容,并針對逾期交貨、送洗物損壞、滅失等情況的賠償標準,經營者存在欺詐行為的情形及賠償辦法,保值精洗服務與賠償標準,洗滌單據丟失時的處理辦法等熱點糾紛給出了解決辦法。
比如,對于消費者最關心的送洗物損壞后的賠償標準,《指引》明確:送洗物洗滌后受到損壞且喪失使用功能的,應當根據購物憑證標注的購買金額及時間折價賠償,最低賠付額不低于實際購買價格的30%。消費者無法舉證送洗物原始價格的,由相關鑒定機構對送洗物進行估值。
經營者以虛假宣傳、利用儲值卡進行消費欺詐、以“水洗”“單燙”冒充干洗等欺騙行為、故意掩飾在加工過程中使衣物損傷的事實等欺詐方式洗滌送洗物,一經發現,應當以洗滌費十倍進行賠償;造成送洗物損壞的,按照送洗物原價三倍賠償。
《指引》中還有一項內容,需要提醒消費者注意:消費者領取送洗物時,應當當場對送洗物進行驗收,發現質量問題即時提出,否則經營者不承擔責任。(朱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