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父母的賬號登錄,反復充值數十次,退款審核取證難”……“熊孩子”大量“氪金”、家長退款維權不易的消費亂象今年以來層出不窮。據芒果都市報道,株洲的李女士和丈夫經營了一家小餐館,但生意并不理想,直到需要用到一點老本錢時,突然發現3萬3千多元憑空消失了。李女士跑到銀行打印了一份流水,發現僅中午五分鐘的時間,就向“和平精英”游戲消費了3筆628元。經過與騰訊客服的溝通,李女士才發現原來游戲充值的金額,遠遠不止那天發現的3筆628元。
李女士仔細回想,7歲的兒子經常用李女士的手機玩游戲。孩子坦言從去年開始就接觸了和平精英這個游戲。孩子介紹,游戲充值后,他購買了很多皮膚和裝備,賬號角色十分炫酷,這使他獲得了很大的滿足感,充值行為便一發不可收拾。但孩子又很怕父母發現,于是把付款記錄都刪掉了。騰訊公司客服工作人員表示,李女士提供的資料已經齊全。目前退款工作正在進一步進行中,騰訊方面表示如無意外情況,將退還李女士三萬元以上款項。
據中國經濟網記者查詢發現,和平精英為騰訊游戲旗下游戲品牌。騰訊游戲是全球領先的游戲開發和運營機構,也是國內最大的網絡游戲社區,隸屬于騰訊互動娛樂。騰訊互動娛樂,全球領先的綜合互動娛樂服務品牌,旗下涵蓋騰訊游戲、騰訊文學、騰訊動漫等多個互動娛樂業務平臺,致力為用戶提供包括網絡游戲、文學、動漫、戲劇、影視等在內的多元化、高品質綜合互動娛樂體驗。
5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出臺了《關于依法妥善審理涉新冠肺炎疫情民事案件若干問題的指導意見(二)》(法發〔2020〕17號)。其第一項關于合同案件的審理中的第9條顯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未經其監護人同意,參與網絡付費游戲或者網絡直播平臺“打賞”等方式支出與其年齡、智力不相適應的款項,監護人請求網絡服務提供者返還該款項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十九條規定:八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民事法律行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經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認。
《民法典》第二十條規定:不滿八周歲的未成年人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實施民事法律行為。
按照上述規定,八周歲以上的孩子為游戲充值的,需要經家長的同意,追認,充值行為才有效的,所以孩子為游戲充值后,如果家長不追認的,游戲公司就需要退還充值的款項。如果是8周歲以下孩子為游戲充值的,需要由家長實施,孩子自己充值是無效的,游戲公司也要退款。
(記者 田云緋 馬先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