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副主席閻慶民12日表示,國務院近日印發《關于進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質量的意見》,證監會將認真貫徹落實,把強化公司治理作為提高上市公司質量的一項重要工作,通過開展上市公司治理專項行動等方式,進一步提高上市公司治理水平。
他是在12日國新辦舉行的國務院政策例行吹風會上作出上述表示的。
閻慶民介紹,提高上市公司治理水平的工作歸納起來有“四個進一步”。
第一,進一步提高控股股東和實際控制人誠信履責的能力。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以及董事、監事、高管,都需要進一步明確責任、落實責任。
第二,進一步強化公司治理底線要求。依法保障上市公司和投資者的合法權益,要綜合運用監管措施、行政處罰、市場禁入、刑事移送等方式,打擊嚴重違反治理底線要求的違法違規行為。
第三,進一步倡導上市公司治理最佳實踐。要通過一些做得好的典型,為上市公司作出示范,引導上市公司進行對標。同時要學習借鑒境外市場經驗,倡導上市公司治理最佳實踐。
第四,進一步提高公司治理的透明度。要通過信息披露,形成市場約束等,促進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記者 劉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