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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近日印發《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獎補資金管理辦法》,規范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獎補資金(下稱獎補資金)的使用和管理。
獎補資金是中央財政專門設立用于支持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的補助資金。補助政策實施期限至2025年,到期后,結合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經濟社會發展實際以及政策實施效果等開展評估,根據評估結果研究確定后續支持政策。
獎補資金補助范圍為山西省、內蒙古自治區、山東省、河南省、四川省、陜西省、甘肅省、青海省、寧夏回族自治區。
獎補資金由沿黃河省區“包干”使用,統籌用于區域內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相關支出。具體用于支持上游水源涵養能力建設、中游水土保持和污染治理、下游濕地生態保護修復、促進全流域生態系統整體性發展,支持黃河流域水利工程建設、自然災害防治體系建設、黃河河道綜合提升治理,支持節水產業發展和技術提升、地下水超采綜合治理、推進節水型社會發展,支持產業轉型升級、建設特色優勢現代產業體系、區域城鄉協調發展,支持黃河文化遺產保護、黃河文化產業發展、打造具有國際影響力的黃河文化旅游帶,補齊公共服務短板等。(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