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聲在線10月16日訊 酒店服務員遭遇房客敲詐選擇報警,面對調查卻支支吾吾,結果更是因此獲刑。10月16日,三湘都市報記者從長沙市開福區檢察院獲悉,報警服務員龔某球既是敲詐勒索的受害者,又是盜竊的嫌疑人。
面對房客敲詐,“慣偷”被迫報警
【資料圖】
龔某球曾因犯搶劫罪獲刑,服刑期滿后應聘成為長沙開福區某酒店的客房服務人員,卻沒改掉小偷小摸的習慣。
2023年5月20日,龔某球進入酒店2007房間打掃衛生時,發現房客放在屋內的2200元人民幣和5000元港幣現金,便動了歪念,順走了這些現金。
打掃完畢,還在收拾工具的龔某球突然被房客攔下,“你偷了我的錢,我有監控視頻,這事不能就這么算了。”為息事寧人,龔某球被迫按要求把盜竊的錢和1萬元交給房客。
5月24日,在打掃酒店其他房間時,龔某球又竊走了房客留下的現金,沒想到再次遭遇房客敲詐,龔某球無奈之下報警求助。
承辦檢察官審查認為,兩名房客在短短幾天內以同樣的手法威脅龔某球勒索錢財,并非“巧合”。檢察官詢問證人及走訪現場,事實真相浮出水面。
帶著攝像頭入住,只等服務員“上鉤”
原來,酒店一名工作人員與龔某球共事時,發現其有盜竊酒店客人財物的習慣。在日常聊天時,他將此事告訴了朋友周某友。說者無心,聽者有意,周某友隨即與朋友韓某、鄧某建商量,打算大“敲”一筆。
2023年5月20日,3人刻意將現金放置于酒店房內,在房內安裝攝像頭后離開,后以報警相威脅敲詐勒索龔某球人民幣1萬元。
獲得了不義之財,被害人還不敢報警,這樣的“好事”令3人沾沾自喜,又將此事告訴了另一朋友陳某秋。陳某秋照葫蘆畫瓢在酒店布好陷阱。果然,龔某球又“上鉤”了。
9月15日,開福區檢察院以犯罪嫌疑人周某友、鄧某建、韓某、陳某秋涉嫌敲詐勒索罪,犯罪嫌疑人龔某球涉嫌盜竊罪向法院提起公訴。
9月25日,法院審理后,采納了檢察機關的量刑建議。周某友、鄧某建、韓某、陳某秋因犯敲詐勒索罪分別被判處3個月拘役到有期徒刑8個月不等,并處罰金;而龔某球因犯盜竊罪被判處有期徒刑8個月,并處罰金。
■全媒體記者 王智芳 通訊員 周瑋師
(一審:楊露 二審:鄧望軍 三審:石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