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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聲在線10月13日訊(記者 張鼎峰 通訊員 劉洋凌子)買家只需動動手指,在軟件中輸入騷擾對象的手機號碼,便能自動發送大量短信驗證碼,實現騷擾受害人的目的。近日,經長沙縣人民檢察院對實施銷售軟件行為的朱某某提起公訴,法院以提供侵入計算機信息系統程序罪對其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并處罰金三萬元,追繳違法所得。
2020年,朱某某在某購物平臺買了一件衣服,收貨之后感覺質量太差便給了一個差評。商家第一時間聯系朱某某希望他能刪掉差評,朱某某實在不愿意便予以拒絕。過了幾天,朱某某的手機便收到了大量短信驗證碼,造成了手機卡頓,十分不便。
朱某某上網一查,發現這是一種他人使用具有干擾手機功能的“短信轟炸機”軟件所為。他雖然知道出售該軟件是違法犯罪行為,但氣憤之余看到別人售賣軟件賺錢,便利用自身編程技術仿制了同款名的軟件,并做了宣傳該款軟件功能的網站,明碼標價出售。
此后,有買家通過宣傳網站添加朱某某為好友,談妥價格付款后,朱某某便告訴對方怎么使用,并根據用戶的付費情況設置軟件的使用期限。用戶自行登錄軟件輸入被害人手機號碼后,軟件會自動模擬手機號碼使用人本人,模擬登錄或注冊第三方應用軟件,給相應手機號發送大量驗證碼,從而達到騷擾的目的。公安機關在辦案中發現了該線索,于今年年初將朱某某抓獲歸案。
經審查,朱某某向周某等銷售該款軟件共計370余人次,非法獲利1.6萬余元。因朱某某違反國家規定,提供專門侵入計算機信息系統的程序,已構成提供侵入計算機信息系統程序罪,法院最終作出前述判決。
(一審:蔣宇 二審:蔣俊 三審:謝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