鄰居家為了方便照看老人在房子四角裝了監控,而部分監控不僅能拍到自家前后門,還時不時發出警報聲驚擾。湘潭人老劉多次跟鄰居趙先生交涉拆除攝像頭都沒有結果,一怒之下將趙先生起訴到法院,要求拆除攝像頭、賠禮道歉并賠償精神撫慰金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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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8日,湖南高院通報了這起案件,湘潭縣人民法院調解了該案,鄰里間握手言和。
湘潭人趙先生長期在外地上班,家中有年逾七旬的父母在村里養老。為了方便日常照看父母,保障父母安全,趙先生在父母房屋二層房檐的四個角上安裝了監控攝像和警報裝置。
由于攝像和警報裝置的高度較高,且可以360度旋轉,老劉認為,趙先生私自安裝攝像頭的行為侵犯了自己的隱私權,兩家人因此產生了糾紛。
受理該案后,承辦法官李金煜意識到這是一起與隱私權密切關聯的相鄰關系糾紛,處理此類案件,不僅要考慮到法律上的公平公正,更要注重維護鄰里的團結和睦。
開庭審理前夕,李金煜來到村內現場勘察,實地查看了趙先生家攝像頭安裝的方位,并使用趙先生的手機查看了攝像頭采集的影像范圍。在正式開庭審理前,李金煜組織雙方進行庭前調解,向雙方當事人釋法說理。
趙先生家的攝像頭可以采集到老劉及其家人在院內某些場景的活動情況,包括日常進出人員、出行規律和訪客來往等信息,與老劉一家人的私人習慣及人身、財產安全直接關聯,屬于法律規定的個人隱私范疇,應受法律保護。
趙先生安裝的監控裝置已對老劉的隱私權造成了現實妨礙,但其初衷是為了照看年邁父母,保護父母安全,并無意窺探他人隱私,也沒有將采集的視頻信息向外公布、傳播等惡性行為。
經法院調解,趙先生同意降低自家監控設備的高度,并在攝像頭對準老劉家的角度安裝圍擋,既保證監控可以正常運轉,又不侵犯鄰居的隱私權。老劉對這個方案也表示滿意。雙方最終化干戈為玉帛,握手言和。
法官說法
安裝攝像頭應盡充分注意義務
法官介紹,隱私是指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寧和不愿為他人知曉的私密空間、私密活動、私密信息,任何組織或個人不得以刺探、侵擾、泄露、公開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隱私權。信息化時代,為維護自家生命財產安全,不少居民在自家院內、外墻或者入戶門、防火門處安裝監控攝像頭或其他智能監控設備,但如果拍攝范圍超出合理限度,采集到了他人日常出入信息、活動軌跡等涉及私密空間、私密活動的內容,即可能對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權益造成侵害。公民在安裝、使用攝像頭或其他智能監控設備時應盡充分注意義務,并選擇合理的安裝方式和安裝位置盡量減少可能產生的不利影響。
■全媒體記者 虢燦 通訊員 張詠晴
(一審:蔣宇 二審:余畫 三審:文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