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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聲在線10月7日訊 省發(fā)改委、省教育廳、省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近日聯(lián)合發(fā)布《湖南省學校學生公寓價格管理辦法》,進一步規(guī)范我省各級各類學校(不含民辦學校、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和幼兒園、學前班)學生公寓價格行為。
辦法明確,學生公寓按入住人數(shù)及相應使用面積分為三個類別。一類每間不超過4人,大中專院校生均使用面積不低于8平方米,中小學校生均使用面積不低于6平方米;二類每間不超過6人,大中專院校生均使用面積不低于6平方米,中小學校生均使用面積不低于5平方米;三類每間不超過8人,大中專院校生均使用面積不低于5平方米,中小學校生均使用面積不低于4平方米。
學生公寓的價格標準為,一類大中專院校每生每年不超過1200元,中小學校每生每期不超過600元;二類大中專院校每生每年不超過1000元,中小學校每生每期不超過500元;三類大中專院校每生每年不超過800元,中小學校每生每期不超過400元;低于三類標準的,按普通宿舍收費,大中專院校每生每年不得超過600元,中小學校每生每期不得超過300元。
學生公寓內學生用水用電,應按國家有關規(guī)定每生每月免收5度電、3噸水的費用。超過部分的水電費,應按價格部門規(guī)定的生活用電、用水價格收費。■全媒體記者 孟姣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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