緬北“高薪”夢碎:滯留2年倒貼數萬
“00后”瀏陽小伙講述緬北經歷:每天工作10余小時,工資一分錢沒有,多部門幫助下得以回湘
(資料圖片僅供參考)
小李來到瀏陽市澄潭江派出所送錦旗。 受訪者 供圖
9月15日,滯留緬北兩年的23歲瀏陽小伙小李(化名),在多方幫助下得以脫困,回到長沙。
“以后再也不做高薪夢了,踏踏實實地安心找個工作。很多人想象中的天堂,或許是人間煉獄……”9月27日,小李向三湘都市報記者講述了在緬甸的慘痛經歷。
■華聲在線全媒體記者 楊潔規
遭遇:每天工作十幾個小時,工資一分錢沒有
2021年,21歲的小李在山東青島從事物流工作,每天跟著貨車往返各地送貨,月薪5000元左右。一次聽同事聊天,得知去云南跑貨運賺得更多,一月收入有一兩萬元。
2021年9月,在高薪誘惑下,小李和4名同事結伴來到云南,見到了高薪工作的介紹人。介紹人帶著他們上了一輛車,車上還有一些年輕人,人到齊后,司機就帶著他們出發了。
期待“一個月賺一兩萬”的小李很快發現情況不對,穿過一道鐵絲網后,一行人進入緬甸,身份證、手機很快被人收走。小李被帶到緬甸北部的一個封閉園區,園區內酒店、飯店、商場等一應俱全,是集詐騙、賭博、色情服務于一體的地方。
小李很慶幸,自己只是被安排在園區酒店做保安和門童,但這份工作也很辛苦,一天要工作十幾個小時,有時候腳都站到淤血,“酒店包吃包住,但工資一分都不給。”
休息時,小李可以在園區里自由活動,但無法外出。只有在人員看守的情況下才被允許使用手機,向家里報平安。因為身無分文,又不敢講實話,小李只好騙家人說談戀愛需要錢,每次一千、兩千地問家里要錢,“兩年時間,家里前后給我匯了幾萬元錢。”
回家:多部門幫助下,滯留2年后終于回家
進入緬甸后,小李從來沒有放棄過回家的念頭,時間過得越久,回家的心情越急迫。
在酒店工作期間,小李認識了一名在園區里開理發店的同胞,日漸熟悉后,小李終于鼓起勇氣向對方尋求幫助,并跟隨這名同胞當起了理發學徒。
今年4月,小李的家人發現兩年未回家的小李有異常,多方打聽,才得知小李去了緬北。此時,正在理發店當學徒的小李悄悄用老板的微信號聯系上家人,將實際情況告訴了家人。
小李的家人很快報了警,瀏陽市公安局在開展滯緬人員勸返行動中,將小李列為疑似滯緬人員,進行重點關注。在警方和鎮政府干部的幫助下,當地有關人士將小李送到邊境口岸,警方和鎮政府干部則在云南迎接,并為他買好了回長沙的車票。
9月15日晚上9時許,在警方和鎮政府工作人員陪同下,小李順利回到家鄉。
“如果沒有你們的幫助,不知何年何月才能再見到我的兒子……”見到久別的兒子,小李的母親李女士感慨萬分。
延伸
緬北回國人員面臨哪些法律問題
小李回國后,會面臨哪些法律問題?湖南法健律師事務所律師楊綱認為,法律規定,犯罪以后自動投案,如實供述自己罪行的,是自首。對于自首的,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根據小李的犯罪事實、性質、情節及社會危害程度等,加上有自首情節,在量刑時,是可從輕或減輕處罰。
同時,警方提醒,不要輕信境外高薪工作。熱映電影《孤注一擲》講述的便是此類關于境外網絡詐騙產業鏈的故事,相比于被迫從事網絡賭博、電信詐騙等活動,甚至遭受毆打、非法拘禁等,小李無疑是相對幸運的。
出國旅游、務工,應當通過合法的途徑。如非法出境,不但無法獲得正當的工作機會,自己的人身、財產安全更是無法得到保障,回國后還會面臨刑事處罰。
除了可能涉嫌詐騙罪,相關罪名還有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組織他人偷越國(邊)境罪,偷越國(邊)境罪等。總而言之,切勿以身試法。
(一審:夏博 二審:余畫 三審:文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