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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聲在線7月3日訊(全媒體記者 卜嵐 實習生 周綺芃)今日,記者從湖南省發改委獲悉,《關于明確大米加工企業用電價格有關事項的通知》已于近日印發。《通知》明確,自2023年8月1日起,大米加工企業烘干等環節將執行農業生產電價。
《通知》指出,大米加工企業在原糧初清、烘干、進倉、清雜、礱谷、谷糙分離環節的用電執行農業生產用電價格。農業生產用電原則上應分表計量,不具備分表計量條件的,由供用電雙方根據實際情況協商確定用電比例,原則上比例不超過大米加工各環節用電總量的30%。
此外,據了解,5月15日,國家發改委就發布《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第三監管周期省級電網輸配電價及有關事項的通知》,明確了湖南省農業生產電價標準。農業生產用電不滿1千伏的,電價為0.5487元/千瓦時;用電在1—10千伏的,電價為0.5287元/千瓦時;用電在35—110千伏以下的,電價為0.5087元/千瓦時;用電為110千伏的,電價為0.4887/千瓦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