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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聲在線6月27日訊(全媒體記者卜嵐 實習生 周綺芃)今日,記者從湖南省發改委獲悉,《關于居民電動汽車充電設施用電試行分時電價的通知(征求意見稿)》已于近日發布,現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意見稿》明確,湖南擬自7月1日起實行居民電動汽車充電峰谷分時電價。
《意見稿》指出,居民家庭住宅、居民住宅小區、執行居民電價的非居民用戶中設置的充電設施用電,在執行居民合并用戶電價的基礎上試行分時電價政策,是否執行分時電價,由居民用戶自行選擇,選定后一年不得變更。
同時,居民電動汽車充電設施電價按峰谷時段和分時電價標準執行,高峰時段為11時至14時、18時至23時,電價0.704元/千瓦時;低谷時段為23時至次日7時,電價0.504元/千瓦時;其余時段為平段時段,電價0.604元/千瓦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