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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聲在線5月10日訊(文/視頻 全媒體記者 楊昱)最近大家被“挖呀挖”這首兒歌洗腦了,到處都在快樂地“挖呀挖”。然而湖南寧鄉的陳女士卻因為“挖”快樂不起來,辛辛苦苦花了9年種植的上千株苗木,被堂弟請來的挖機師傅錯挖,導致一株都不剩。5月10日,記者從寧鄉市人民法院獲悉,經法院調解,對方愿意一次性賠償陳大姐1.68萬元。
3月22日,法院組織了首次訴前調解。調解中,陳女士認為自己租田栽苗木,租金就花了近5000元,1000多株苗木市場價高達100000—200000元,是她期盼了9年的辛勤勞動果實,而這些努力都被陳某毀于一旦,“看在你是我堂弟的份上,我只要50000元賠償,少一分都免談!”
對此,陳某則認為,自己誤認為苗木是其伯父所栽種,才會導致挖錯。按照政府相關政策,苗木挖掉是遲早的事,姐姐是在漫天要價。
聽到堂弟的辯解,陳女士變得激動起來,雙方的首次調解只能暫時“叫停”。
為弄清事情原委,法官找到當時負責退林還耕工作的老村支書,詳細了解政策情況和補償標準,依法依規厘清各方責任。同時,邀請雙江口司法所調解員及當事人所在村的治調主任、老村支書一起,對此案進行多方聯合調解。
4月11日,第二次調解在倆人所屬的雙江口鎮槎梓橋村部會議室進行。
“9年來我花了多少時間、精力和汗水在這些樹木上,沒有5萬元賠償,絕不同意。”眾人剛落座,陳女士就一把鼻涕一把眼淚地哭訴。
老村支書先是安撫陳女士,然后拿出了2022年9月雙江口鎮政府給每戶的退林還耕通知,表示挖掉在農田種植的苗木確實是對國家政策的落實,而且陳某的行為也是過失之舉,希望陳女士能夠給予堂弟更多的包容。
法官表示,退林還耕不是拒絕賠償的借口,且退林還耕的期限未到,陳大姐本可以自行處理苗木,堂弟有義務為自己的過失行為買單。但如果是判決的話,親情會有所影響,希望大家能夠各退一步。
最終,堂姐弟選擇了握手言和,由陳某一次性支付賠償款1.68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