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聲在線4月24日訊(記者 謝龍彪)付了加盟付費23800元養南美對蝦,還沒開始養,公司讓其先交14700元買輔料,或者簽免責“投苗協議”,否則不發蝦苗。
近日,張家界市桑植縣的鐘先生向華聲在線《消費投訴》欄目發帖投訴,懷疑自己遇到了連環加盟套路。對此,記者展開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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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訴:合作養殖對蝦,公司變相強制銷售高價輔料
今年初,鐘先生瀏覽短視頻時刷到湖北蝦之農農業發展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蝦之農”)南美對蝦養殖回收的廣告,公司稱包技術、包設備、包回收。鐘先生留了聯系方式后,該公司一技術員聯系了他。
3月11日,該技術員來到鐘先生家,“他表示只需要一塊水泥地就可以養蝦,簡單考察后,技術員說我符合養殖條件。”鐘先生回憶道,當天,雙方簽定了合同,他先繳納了一半的合作費用。
合同約定,加盟費用為23800元,含種苗費、技術服務費、檢測費等,公司回購價格以當地市場批發最高價為準,如果單次產量達到1500市斤,公司會上門收購,如果沒達到該產量,則收購產生的運費由鐘先生承擔。
之后半個多月,蝦之農公司先后寄來水管、帆布、鼓風機等設備及養殖材料,并派來一名技術員,在他的指導下,鐘先生搭建好了養殖場。
鐘先生按公司要求支付尾款后,技術員提出需要調水質,要求其購買調水輔料。“輔料包括拜耳優彩樂、小球藻、微量元素等,合計14700元。”鐘先生很納悶,合同上并沒有告知需要交這筆錢,而且輔料價格遠超市場價。
鐘先生想自行購買輔料,技術員則表示,“若自行購買,后期公司將不提供技術支持,蝦苗病害死亡,概不負責。”并提供了一份“投苗協議”,要求鐘先生簽署。
“這不是變相強制購買高價輔料嗎?”由于鐘先生拒絕簽投苗協議,合作陷入僵局,公司也遲遲沒有為鐘先生配發蝦苗。
回應:不購公司輔料導致蝦苗病害死亡,公司不負責
4月18日,記者電話聯系了蝦之農相關負責人黃先生,他表示,“輔料并非強制消費,可以自行購買。”他強調,合同中明確,公司負責代購飼料及藥品。“如果自行購買輔料,造成蝦苗養不活,公司是不負責的”,黃先生說道,“公司承諾包技術,就必須使用公司提供的輔料。”
記者在電商平臺上查詢發現,拜耳優彩樂、德維樂、速補100等藥品售價幾十至上百元不等,小球藻、菌種及微量元素等產品單價也不到百元。
對于藥品價格的質疑,湖北蝦之農負責人黃先生稱,“這是市場行為,嫌貴可以不買。”
“如果不合作了,按合同約定扣除違約金及相應的成本支出,可以解除合同。”黃先生表示,公司會跟鐘先生保持溝通,協商解決。
延伸:
記者搜索華聲在線《消費投訴》后臺發現,涉南美對蝦養殖投訴十余件,被訴公司涉及湖北、四川、成都、福建等地多家公司。
記者隨機采訪了多位投訴人,有養殖戶反映,養殖過程中若出現蝦死亡,公司則會推薦高價藥品、飼料,要求養殖戶購買,“購買了公司2萬多的藥品和輔料,蝦還是全死了。”
記者調查發現,南美對蝦養殖回收項目,與近兩年的蛋白蟲、雞苗、兔子養殖回收項目情況相似。均存在讓養殖戶高價購買種苗、藥品、飼料等。
據檢察日報2022年4月14日報道,江蘇省泗陽縣檢察院曾對江蘇泗陽某禽苗孵化廠多人以合同詐騙罪提起公訴。在公安偵查過程中,公司要求養殖戶購買的飼料、藥品達不到標準,使用后會加速禽苗死亡,同時,公司派往養殖戶家中的技術員故意改變禽苗生長溫度和濕度,指導養殖戶錯誤養殖禽苗……種種行為,只是為了讓禽苗“死得快、不回收”。
4月20日,鐘先生反饋記者稱,經協商,其與蝦之農公司已達成一致:公司扣除前期的設備成本,退款2萬元。
(一審:劉樂 二審:余畫 三審:謝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