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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聲在線4月10日訊(記者 楊佳俊 通訊員 郭興娟)網購商品,一看品牌,二看銷量。然而有些商家為了獲取市場競爭優勢,卻玩起了蹭熱度、刷銷量的小把戲。長沙市天心區人民法院日前就審理了這樣一起案件。
九牧公司訴稱,長沙森雪公司所銷售馬桶中“九牧王”標識與其注冊商標“九牧”相似,構成商標侵權,且長沙森雪公司在拼多多平臺上虛構交易量,構成虛假宣傳的不正當競爭,要求對方賠償經濟損失及合理維權開支數十萬元。
(長沙森雪公司在拼多多平臺售賣頁面。)
長沙森雪公司辯稱,其銷售的被訴侵權商品系從閑魚(二手商品交易平臺)購入,具有合法來源,且下單的商品標題就存在“九牧”“九牧王”標識;其拼多多店鋪的成交數量與實際不符,其中5萬多件系通過刷單獲取,且實際成交的部分存在退款、換單的情況;銷售商品上使用的標識與原告的商標不構成近似,不屬于商標侵權,亦不構成不正當競爭。
(原告九牧公司商標中文字部分。)
(被告長沙森雪公司銷售產品中的標識。)
天心區法院經審理后認為,被控侵權商標“九牧王”完整包含了九牧公司注冊商標中發揮核心識別作用的“九牧”二字,與其構成近似,易使一般公眾對其商品的來源產生誤認,侵犯了原告注冊商標專用權。原、被告均銷售馬桶,經營范圍存在重合,具有競爭關系,被告在對其產品進行網絡銷售時進行刷單,虛增交易數量的虛假宣傳行為構成不正當競爭。
據此,天心區法院作出一審判決,判決被告于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賠償原告九牧公司經濟損失及維權合理開支共計7萬元。
一審判決后,當事人對判決不服,上訴至長沙市中級人民法院,長沙市中院二審予以維持,駁回上訴。
該案承辦法官魏立宇介紹,本案中當事人雙方具有競爭關系,被告在對其產品進行網絡銷售時進行刷單,虛增交易數量,使消費者對其產品品質產生誤解,作出錯誤的購物選擇。該行為既損害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又損害原告利益,擾亂了正常的市場經濟秩序,構成了不正當競爭。此外,本案被告從二手商品交易平臺進貨作為新貨進行銷售,本身不具有善意性,其合法來源抗辯不應得到支持,所以需承擔商標侵權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