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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聲在線4月10日訊(全媒體記者 曾冠霖 實習生 宋科鋮)4月10日,文化和旅游部辦公廳發布了《關于進一步規范旅游市場秩序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要求各地扎實開展旅游市場秩序整治,集中打擊高頻違法經營行為,堅決遏制“不合理低價游”苗頭和市場亂象擴散勢頭,著力提升旅游服務質量,為游客營造好放心、安心、舒心的出行環境。
《通知》強調,要查處一批嚴重擾亂市場秩序的違法違規行為,發布一批整治旅游市場秩序的典型案例,曝光一批影響行業形象的旅游企業和從業人員。文化和旅游部將對市場秩序治理不力的地區開展現場督查督辦。
作為旅游市場治理的關鍵環節,《通知》要求規范旅行社經營行為。旅行社要嚴格落實“一團一報”制度,對不按照要求填報的,按照《旅行社條例》相關規定予以處罰。旅行社要與游客規范簽訂旅游合同,推廣應用電子合同,不得擅自變更行程。旅行社要使用合格供應商,選擇當地居民慣常消費場所,所售商品應質價相符,暢通退貨渠道。
《通知》還要求提升導游服務質量。導游服務水平直接影響游客消費體驗和旅游消費環境。各地要按照《加強導游隊伍建設和管理工作行動方案(2021—2023年)》要求,嚴格規范導游執業行為,凈化導游執業環境。要求旅行社等用人單位加強內部管理,依法向導游支付勞動報酬,不得收取押金、管理費等不合理費用。
此外,要妥善處理涉旅糾紛輿情。各地要加強輿論風險研判,針對游客和社會反映強烈的導游辱罵游客、欺詐強迫購物乃至中途甩團等問題,依法依規從嚴從快處理,強化輿論正向引導。
同時,為了確保整治效果,《通知》還提出,旅游市場秩序治理情況將納入當年政府質量工作考核。此外,文旅部號召各地要充分發揮行業協會作用,鼓勵地方旅游行業協會公布旅游產品參考價格,主動提升服務品質。引導游客警惕明顯低于正常價格的旅游產品,自覺抵制“不合理低價游”,提倡安全、文明、理性消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