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聲在線4月2日訊(文/視頻 全媒體記者 楊潔規)明明交了物業費,還不停接到物業公司的催收電話、短信,甚至對方還在電話中辱罵業主。結果一查,竟是物業公司搞錯了業主。
這樣戲劇性的一幕,就發生在株洲市民李先生的身上。
投訴:明明交了物業費,遭到物業“辱罵式”催繳
(相關資料圖)
2017年,李先生購買了株洲市天元區泰山公館小區8棟一套住房,盡管在外地工作,很少居住,但每年都會定期交納物業費。
2022年12月8日,李先生收到抬頭為湖南秉言律師事務所的短信。短信稱:受日盛物業總公司委托,催收其名下房產欠繳的物業費,截至2022年11月底,共計11547元。讓他困惑的是,短信中提及的戶號是13棟。
(李先生居住的泰山公館小區。楊潔規 攝)
隨后,李先生多次接到催繳電話和短信。
盡管信息不對,但李先生還是要母親幫忙去交納物業費。今年1月11日,小區物業查詢后告訴李先生母親,李先生欠繳2022年度的物業費,共計2300余元。“我每年都是委托我媽交的物業費,一年過完后一次性交的。”
交完物業費后,李先生仍不斷接到催繳電話、短信。2月18日接到一則電話,對方在近16分鐘的通話時間里,不停對他進行辱罵,“態度很惡劣,說我全家都賴賬,從我祖父輩罵到兒子輩。”
“如果我真的拖欠物業費,他們來罵我,我也認了,可欠費的那一戶根本就不是我。”李先生氣憤地說,此事對他身心造成很大影響,他要求物業公司道歉,但物業公司對此沒有絲毫歉意。
物業:承認催收錯了對象
3月30日,三湘都市報記者陪同李先生母親找到泰山公館小區日盛物業客戶服務中心。
待說明來意后,一名張姓工作人員幫忙查詢確認,催繳對象其實是小區3棟的一位業主,共欠費11547元,具體是什么原因導致第三方公司誤把李先生當做催繳對象,還有待查明。
該工作人員表示,根據物業服務合同,業主需要預繳物業費。李先生今年前3月的物業費尚未繳納,向他催繳物業費并無不妥,“欠一個月物業費,我們都會催。”
當記者提及辱罵式催收是否得當時,該工作人員稱,是公司委托的第三方代為催收,具體情況他們不清楚,需要調查核實。
當地物業服務指導中心介入調查
株洲市天元區物業服務指導中心物管科工作人員劉欣鵬介紹說,根據《湖南物業服務收費管理辦法》相關要求,物業服務費用交納義務人應當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按時足額交納物業服務費用;逾期不交納的,物業服務人依法追繳。物業服務人不得采取停止供電、供水、供熱、供氣等方式催交物業服務費。
“辱罵式催收,肯定是不可取的。”劉欣鵬說,他們將就此事展開調查,如屬實,將按照相關規定對物業公司進行處理。
此外,如果在與物業公司的服務合同中,沒有關于預繳物業費的明確約定,物業公司則無權要求業主預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