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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出臺辦法重獎環境違法行為舉報者
華聲在線3月21日訊(湖南法治報全媒體記者 曹國強 通訊員 李果)為鼓勵公眾積極參與生態環境監督管理,致力形成打擊生態環境違法犯罪合力。近日,省生態環境廳出臺《湖南省生態環境問題線索舉報獎勵辦法(試行)》(下簡稱《辦法》)。
《辦法》規定,獲得獎勵應當同時具備4個條件:一是實名舉報,須提供舉報人的真實姓名(單位名稱)、身份證件號碼(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聯系方式等信息;二是有明確的舉報對象、具體的舉報事實及相關證據或線索;三是生態環境問題線索事先未被生態環境部門掌握;四是根據生態環境問題線索已核查屬實的。
《辦法》明確了獎勵范圍和獎金發放程序。以條目式列出屬于獎勵范圍的的12種環境問題具體情形,按照涉嫌刑事犯罪、較為嚴重的環境違法行為、一般環境違法行為分為3檔,分別獎勵5000、3000、1000元。
《辦法》拓展了有獎舉報途徑。在充分發揮原有舉報、信訪作用的同時,公眾還可以利用省生態環境廳官網有獎舉報專欄和省生態環境廳微信公眾號有獎舉報專欄等新增方式進行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