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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聲在線3月21日訊(湖南法治報全媒體見習記者 胡興海 通訊員 陶琛 肖錠)為充分發揮執行職能作用,積極服務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大局。近日,省高院下發《關于在全省法院組織開展“湘執利劍2023”專項執行行動的通知》(簡稱《通知》),自3月1日起,開展為期10個月的“湘執利劍2023”專項執行行動。
省高院成立了分管院領導任組長的行動領導小組。專項執行行動重點部署開展3類行動,即圍繞刑事涉財執行案件、涉民生小標的執行案件、涉工程機械行業執行案件、涉知產和環資類執行案件、涉黨政機關執行案件和長期未實結執行案件等6類重點案件,開展重點案件集中攻堅行動;圍繞以打促執突出執行強制性,開展打擊拒執“雷霆”行動;圍繞查糾整治財產處置環節突出問題,開展財產處置問題專項整治行動。
《通知》要求,要加大重點刑事涉財執行案件執行力度,對涉黑惡和職務犯罪案件要建立臺賬,進一步完善重點刑事案件財產甄別、移送、執行“綠色通道”機制,完善財物上繳機制。要持續開展涉民生小標的案件集中執行活動,加大對涉及人民群眾生存、生活的追索勞動報酬、贍養費、撫養費等案件和其他申請執行人為個人、執行標的為5萬元以下案件的執行力度,對于被執行人確無履行能力、申請執行人又面臨生存生活困難的涉民生案件,積極開展司法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