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聲在線3月14日訊(文/視頻 全媒體記者楊潔規 通訊員 馬明 龍亞坤)3月14日,株洲市市場監管局通報了2022年消費投訴熱點和消費維權情況。2022年,株洲12315投訴舉報機構共接收信息4.37萬余件,其中食品、化妝品、服裝鞋帽類的投訴舉報受理總量位居前三。
株洲市消費者委員會發布消費警示:購買汽車預付定金需謹慎,定金比例一般不超過汽車全款的20%;家裝消費莫只信合同承諾,施工主體更重要;醫美消費亂想多,沒有資質要拒絕等。提醒消費者理性、科學消費,提醒經營者依法經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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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報會現場。楊潔規 攝)
空置房物業費全額繳納?市場監管:不超過90%
2022年8月24日消費者投訴:株洲一小區業主從2020年12月開始空置,物業公司沒有按照購房合同9折和省發改委空置房的收費標準9折優惠收取物業費。
株洲市市場監管局立即組織執法人員核實相關情況,發現該小區未成立業主委員會,根據《湖南省物業收費服務管理辦法》(湘發改價費規271號)第六條規定:物業服務收費根據不同物業的性質和特點,分別實行政府指導價和市場調節價。業主大會成立之前的普通商品住宅物業服務費收取標準實行政府指導價。
同時,《辦法》第十五條第(五)項規定:業主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約定時間,為已辦理房屋交付手續但未入住或未使用的空置房交納物業服務費時,物業服務費按不超過90%交納,具體優惠幅度由市、縣確定。物業費應當實行政府指導價,同時按照不超過90%的優惠幅度收取。
執法人員責令物業公司將多收取的物業費予以退還,同時在小區內將相關收費文件予以公示。
健身房私教課程不給退,轉讓還要轉讓費
2022年5月5日,株洲蘆淞區市場監管局收到12345市長熱線交辦單,消費者反映在株洲某體育有限責任公司交了6400元報名普拉提私教課程,只上了一節課,想要退費,商家表示需要消費者自己將課程轉讓出去再扣取1500元轉讓費,認為很不合理。經調解,當事人以合同約定為由不予退款。
2022年5月25日,蘆淞區市場監管局對當事人進行現場檢查,經查,當事人與會員簽訂的《會員合同》含有“乙方因故無法參加課程培訓的,可向甲方申請會員卡的轉讓,經甲方同意,在交付卡內余額的 15%作為轉讓金后,受讓人即代替乙方成為本合同的權利義務主體,享有會員卡上的剩余權利”等排除消費者權利、加重消費者責任的格式條款內容。該行為違反了《合同違法行為監督處理辦法》第十條、第十一條的規定。
株洲市市場監管局對該公司利用格式條款排除消費者權利、加重消費者責任的違法行為,作出罰款8000元的行政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