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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聲在線3月2日訊(全媒體記者 潘顯璇)記者今日從湖南省商務廳獲悉,湖南省2023年新能源汽車置換補貼政策實施細則已經出爐,符合條件的消費者,可于2023年3月5日0時至2023年7月10日24時期間,通過云閃付平臺進行申領。
3月5日開始網上申領
2月5日,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發布“穩增長20條”,提出“2023年6月30日前,個人消費者報廢在湖南登記注冊的符合相關標準的家用汽車,并在省內購買新能源乘用車的,憑報廢車回收證明和新車購車發票等資料享受5000元資金補貼,補貼由省和購車所在市州統籌安排”。
根據規定,申領補貼的對象必須是自然人車主,于2023年2月5日0時至2023年6月30日24時期間,通過有資質的報廢車企業,報廢個人在湖南登記注冊的家用汽車,并在湖南省內購買新能源乘用車新車。
報廢舊家用汽車以《報廢機動車回收證明》出具時間為準,購買新能源乘用車以《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開具時間為準。出具《報廢機動車回收證明》的企業必須是有資質的報廢機動車回收拆解企業,開具《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的企業登記注冊地必須在湖南省。所購新能源乘用車已經購買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或者完成上戶。補貼申領人、報廢舊家用汽車并購買新能源乘用車新車的自然人車主,與交強險被保險人(或機動車所有人)須為同一人。
符合新能源汽車置換補貼申領條件的個人,可以于2023年3月5日0時至2023年7月10日24時期間登錄云閃付平臺,點擊“惠購湘車”專區,完整、準確、清晰提交個人有效身份證、報廢機動車回收證明、新能源乘用車新車購車發票、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單(或行駛證)、本人銀行借記卡。逾期未申領或因申領資料不齊全、不清晰、不真實等原因導致審核未通過的,均不予補貼。
弄虛作假將列入失信名單
自申領人提交申領材料之日起,相關部門和平臺將在10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核,申領人可通過申請端實時查看網上審核進度。經審核符合補貼條件的申領人,在網上審核通過后的5個工作日內,將收到補貼資金。
對經審核不符合補貼條件的申領人,由平臺在網上審核時說明理由。因資料審核未通過的,申領人可在15個工作日內(申領活動截止前)提交補正資料。申領人對審核結果有異議的,可在15個工作日內(申領活動截止前)向購車所在市州商務主管部門提出書面復核申請,并現場提交補貼申領資料及商務主管部門要求提供的其他證明材料。
湖南省商務廳提醒,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弄虛作假。嚴禁提供虛假材料騙取補貼資金,否則將追回已發放的補貼資金,將申領人列入失信名單,并依法依規查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