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聲在線全媒體記者 田甜
(資料圖片)
因為同名,來自河北邯鄲的李偉被誤留下刑拘記錄,不僅丟了工作,還背負犯罪記錄6年。李偉向當地派出所申請撤銷該記錄,卻被告知,確實是弄錯了,但是目前沒辦法撤銷。
據北京青年報報道,事情發生在2016年10月的一天,李偉正在家里待著,突然接到南沿村派出所民警打來的電話,說他前天晚上在一個KTV里打架,讓他到南沿村派出所配合調查。李偉一頭霧水,因為民警所說的那個時間,他在肥鄉縣自己家,距離事發地南沿村鎮約10公里,案發前后幾天他都沒有出過村。他沒當回事,也沒有去派出所,只回復說自己沒有去過KTV,建議民警再查一查。
接到警察電話的三四天后,他收到了邯鄲市公安局經濟開發區分局的刑事拘留通知書。他覺得警察辦錯了案子,自己又不涉案,就帶著證明自己不在場的證據材料去了南沿村派出所。
據李偉講述,他在南沿村派出所要求查看自己作案的證據。“民警出示證據時,當場發現我并不是參與打架的那個李偉,只是重名”,他因此沒有被拘留,當天便回了家。
那天之后,李偉幾乎忘了這個“誤會”,直到6年后他才發現,雖然他與那件事兒一點關系都沒有,但他的名下卻有了一條刑事拘留的記錄。
2022年10月,李偉因工作需要,去派出所開具無犯罪記錄證明。辦案系統中記載,李偉曾涉及到一起2016年的尋釁滋事案件,還曾被刑事拘留。因這條記錄,派出所沒有給他開具無犯罪記錄證明,李偉也因此失去了一份承運貨物的工作。
李偉這才想起來,那條記錄源自一場“誤會”。當年,由于自己與一位犯罪嫌疑人同名,曾被警方下達過刑事拘留通知。但民警確認涉案人員不是他后,讓其現場離開。李偉沒想到,這件事兒居然讓他背上了一個“污點”。
這條記錄成了李偉的心事,他多次前往派出所,要求撤銷刑事拘留記錄,但得到的回復是“確實弄錯了,但目前無法撤銷”。
巧妙的是,事件經媒體報道后,很快有了進展。據新京報報道,經協調邯鄲市公安局、河北省公安廳,李偉名下背負的刑事記錄已從河北省政法大數據辦案平臺系統消除。關于公安部追逃網上的刑事記錄,也正在積極協調處理中。
一條誤會引發的犯罪記錄,對普通市民的生活影響可謂不小,為何時隔6年還未處理?拖到今天,直到媒體介入才有新進展。行政機關工作中的錯誤,又為何讓一個無辜的人買單?值得深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