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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聲在線2月3日訊(全媒體記者 楊斯涵 黃京)開學在即,今日,記者了解到,長沙市發改委、財政局、教育局、市場監管局、新聞出版局等部門聯合出臺了長沙市2023年春季中小學收費標準。
2023年春季長沙城鄉公辦學校、原執行公辦學校收費標準的行業(部門、單位)舉辦學校義務教育階段收費,繼續免收課本費、教輔資料費、作業本費,學生只需繳納少量自愿選擇的服務性收費,民辦學校義務教育階段免收課本費,有條件的地區可參照公辦學校執行。在長沙公辦學校(義務教育階段)就讀的外來務工就業人員子女,學費標準與本市戶口學生學費標準一視同仁,面向學生的教育刊物,“中小學語文示范誦讀庫(人教版)”、教輔資料,嚴格按照省發展改革委、省教育廳、省新聞出版局相關文件規定執行。
公辦普通高中學費標準分省級示范性高中和其他高中兩個檔次。公辦普通高中學校免收家庭經濟困難等政策范圍內學生學雜費和教材費。繼續對公辦中職學校(技工學校)和職業教育行政管理部門依法批準、符合國家標準的民辦中職學校(技工學校)全日制在籍在校學生(藝術類相關表演專業學生除外)免除學費。
對于民辦學校,切實規范其收費行為,堅決糾正過度追求經濟利益問題,杜絕無序收費。禁止民辦學校虛假承諾、虛高收費行為,不得以“包過線“包錄取““包獲證”“包就業”為名與學生及家長簽訂協議,不得以此為名向學生和家長收取規定項目之外的其他任何費用。
同時,嚴禁將教育教學活動、教學管理范圍內的事項納入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嚴禁越權設立收費項目、未經審批收費或突破已經審批的收費標準收費。嚴禁將講義資料、試卷等費用納入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事項。農村公辦義務教育學校不得向住校學生收取住宿費。學生保險必須堅持自愿投保的原則,由學生或家長直接向保險公司購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