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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聲在線1月5日訊 今日,湖南省醫保局發布《關于將部分新冠肺炎防治藥品臨時納入湖南省基本醫療保險支付范圍的通知》,切實做好新冠肺炎防治的醫療保障工作。
納入醫保支付的藥品、制劑有兩類,第一類是湖南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關于印發〈湖南省新冠肺炎防治重點藥品和物資生產應急保供實施方案〉的通知》(湘肺炎防指物發〔2022〕91 號)明確的新冠肺炎防治藥品中未納入醫保藥品目錄的藥品24個。
第二類是按照《湖南省新冠肺炎中醫藥防治方案(2022年第二版)》明確的臨床治療方案進行應用傳統工藝配置,并經省藥監局第一批應急備案的中藥醫院制劑24個。
根據要求,此次臨時納入的藥品按照通用名管理,同通用名同劑型的藥品全部納入醫保支付范圍。臨時納入的藥品和醫院制劑實行甲類管理,政策內費用全額報銷。臨時納入目錄期限為2023年1月6日至2023年3月31日,期限內費用基金予以支付,到期后調出目錄,基金不予支付。
湖南省醫保局要求,各地要高度重視,提高政治站位,把新冠肺炎防治期間人民健康保障放在首位,嚴格按照通知要求,積極做好政策宣傳,保障政策落地實施。
■全媒體記者 李琪 通訊員 ?彭小玲 ?實習生 ?劉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