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聲在線1月5日訊(全媒體記者 楊潔規)春節還未到,但朋友圈又開始賣起了煙花爆竹。對于煙花爆竹的銷售有明確規定,要在固定攤位持證經營,即使是有“證”的店鋪老板,也不能通過微信朋友圈銷售。然而,仍有人對相關規定視而不見,在朋友圈里照賣不誤。對此,記者進行了走訪調查。
春節還未到,煙花爆竹又“轟炸”朋友圈
1月5日,市民羅女士向本報熱線反映,稱最近朋友圈里銷售煙花爆竹的廣告特別多。羅女士告訴記者,每年元旦春節前后,就能看到朋友圈里有人在賣煙花爆竹,今年此類廣告出現的時間明顯早于往年,發送的頻次也比較多,感覺朋友圈被鞭炮“轟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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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女士說,她的朋友圈里有一位男士,將自家銷售的煙花爆竹組合成數十種不同套餐,價格從幾十元到上千元不等。“每個套餐發一遍朋友圈,每天發一遍,有時候一打開朋友圈,一片紅,鞭炮廣告在刷屏。”羅女士無奈地表示。
羅女士還發現,除了個別銷售者在朋友圈宣傳煙花爆竹外,還有人受朋友所托在朋友圈轉發此類信息。
調查:只送貨不進店,大多沒有實體店
記者通過羅女士提供的信息,聯系了幾位在朋友圈推銷煙花爆竹者。所有銷售者都表示,除了已有的套餐,還可以根據需要自由組合。但是,記者一提及到店選購,對方便沒了回復。
一位銷售者明確表示,購買300元以上的套餐,長沙市區可當日送貨上門,但拒絕上門選購。問起不讓進店選購的原因,該男子坦言:“沒有實體店,是直接從瀏陽的廠里拿貨的。”
對于記者關于煙花安全性的質疑,對方表示,“都是正規煙花企業購買的,你放心,安全得很。都是家長買給孩子玩的,沒一個說有問題的。”
記者注意到,這些在朋友圈中推銷煙花爆竹者,個別人表現得很警惕,介紹產品時非常熱情,但一提到經營場所,有的找借口掛斷了電話有的回避問題,只說“買多少錢都能送貨上門”。
采訪中記者發現,網絡售賣煙花的商家大多將目標鎖定為家長群,各類煙花爆竹的組合套餐都迎合兒童的喜好,大量的網購煙花爆竹,最終到了孩子們手中。
部門:不管有無銷售許可,都不允許網售煙花爆竹
煙花爆竹可以網絡售賣嗎?1月5日,記者致電長沙市應急管理局,得到的回復是:因無法保證運輸安全問題,不管有無銷售許可證,都不允許網售煙花爆竹。但是,以網絡方式開展煙花爆竹產品推廣宣傳的,只要不涉及直接銷售行為,視為合法行為。
根據《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煙花爆竹經營許可實施辦法》相關規定,從事煙花爆竹批發的企業和從事煙花爆竹零售的經營者應當按照規定,分別取得《煙花爆竹經營(批發)許可證》和《煙花爆竹經營(零售)許可證》。未取得煙花爆竹經營許可證的,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從事煙花爆竹經營活動。
對未經許可經營煙花爆竹制品,一經查實,銷售者將被處以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高額罰款,非法生產、經營的物品及違法所得也會一并沒收,情節嚴重的,還將追究刑事責任。同時,煙花爆竹還屬于易燃易爆產品,擅自用快遞方式運送,運輸過程中極易發生爆炸或火災,安全隱患極大。
【科普】
煙花爆竹也分等級,A級需專業人員燃放
煙花爆竹種類繁多,花式也很多,依照國家標準,煙花爆竹被劃分為4個級別,危險性從高到低依次為A、B、C、D。上市的所有煙花爆竹產品會在外包裝上明確標注四等級。
A級:適應于由專業燃放人員燃放,在特定條件下燃放的產品。
B級:適應于室外大的開放空間燃放的產品,當按照說明燃放時,距離產品及其燃放軌跡25米以上的人或財產不應受到傷害。
C級:適應于室外相對開放的空間燃放的產品,當按照說明燃放時,距離產品及其燃放軌跡5米以上的人或財產不應受到傷害。對于手持類產品,手持者不應受到傷害。
D級:適應于近距離燃放,當按照說明燃放時,距離產品及其燃放軌跡1米以上的人或財產不應受到傷害。對于手持類產品,手持者不應受到傷害。
專業人士提醒,A類禮花類不適合家庭燃放,需要專業人士操作燃放。“選購煙花時,不要感覺燃放著壯觀、有氣派,就去買那些屬于專業人事燃放的煙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