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聲在線12月20日訊(全媒體記者 余蓉)近日,省教育廳發布通知,全省2023年高職單招統一報考和填報志愿時間為2023年2月21日-28日,考生繼續實行網上報考。高職單招報考設第一志愿和第二志愿,考生可選擇1-2所院校報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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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往年相比,2023年高職單招考試調整為分兩次考試,按一志愿、二志愿分別組織考試。第一志愿考試時間統一定為2023年3月11日-12日,考試結束后立即進行錄取。未完成單招計劃的高職院校要組織第二志愿報考本校且未被第一志愿錄取考生舉行考試,時間統一定為2023年4月8日-9日。已被第一志愿高職院校錄取的考生,不得參加第二志愿高職院校組織的考試。
五類社會人員繼續納入單招對象范圍
報考考生須符合我省2023年普通高考(含對口招生考試)報名條件并已參加高考報名的人員。對于符合報名條件尚未參加高考報名、且有意愿報考高職單招的人員,須于2023年2月14日-16日到戶籍所在縣市區招生考試機構指定的報名點辦理補報名手續。具體事項由省教育考試院安排。
符合上述報名條件的退役軍人、農民工、下崗失業人員、新型職業農民及企業在崗人員五類社會人員繼續納入單招對象范圍。
其中,退役軍人、農民工、下崗失業人員、新型職業農民的身份認定,分別由戶籍所在縣(市、區)退役軍人事務部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及農業農村部門進行認定;企業在崗人員由相關企業提供在崗證明材料(如半年以上工資發放流水、社保繳納記錄等)。五類社會人員考生的資格證明材料由考生在報考前提供給擬報考的高職院校審核。不能提供有關證明材料的考生只能以普通高中往屆生或同等學力人員身份報考,提供虛假證明材料的將依據教育部相關規定取消高考報名資格,已錄取的取消錄取資格,并嚴肅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單招計劃將穩中有升
2022年,我省對學校申報單招規模的比例未設下限,75所高職專科院校共下達單招計劃14.2萬人。通知要求,2023年各高職院校要按照本校上年度三年制高職專科招生計劃總數的50%-70%比例,申報2023年度高職單招計劃。單招計劃納入學校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總計劃,單招未完成的計劃轉為統招計劃使用。
各高職院校要單列部分招生計劃專門招錄退役軍人考生,招生規模由學校結合實際確定。
有關高職院校根據需求可單列部分招生計劃用于招錄農民工、下崗失業人員、新型職業農民和企業在崗人員等社會人員考生,招生規模由學校結合實際確定。
有體育運動隊或藝術團招生需求的高職院校,經省教育廳批準可招收體育、藝術特長生,并分別按不超過本校上年度招生計劃總數的6‰單列計劃。
通知明確,經教育部和省教育廳批準的普通高職院校三年制專科專業可進行單招,各高職院校單招專業由學校根據實際,從本校招生專業范圍內擬定。
其中,根據教育部有關規定,退役軍人考生可在招生院校單招專業范圍內,自行選擇報考專業;對于農民工等社會人員考生,有關高職院校需在本校招生專業范圍內,指定3-5個對接產業升級轉型、就業形勢好、適合社會人員就讀的專業供其報考。
各高職院校要根據本校實際提前確定各專業招生計劃,并在招生章程中向社會公布。考試結束后,以實際參考人數為基數,確定應屆普通高中畢業考生(使用普通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有效成績)、中職考生和往屆普通高中考生及同等學力考生(含普通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有效成績不全的應屆普通高中考生,下同)兩類考生的分專業招生計劃,保證兩類考生的錄取比例總體基本均衡。各類別各專業計劃確定并公布后,一律不得調整和追加。
考試辦法繼續完善“文化素質+職業技能”
通知要求,各高職院校按照全省統一要求,進一步完善“文化素質+職業技能”考試招生辦法,不斷提高技能人才選拔的質量。各高職院校依據考生“文化素質+職業技能”測試綜合成績進行錄取。其中,考生職業技能測試成績占綜合成績的比重不得低于40%。
其中,文化素質測試按普通高中類和中職類分別組織進行。對于有應屆普通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成績的考生,原則上應直接使用學考成績。對于中職類考生、往屆普通高中考生和同等學力考生,由招生院校依據《中等職業學校公共基礎課課程標準》及高中教育階段語文、數學、英語等基礎科目知識等有關內容單獨組織文化素質考試。
職業技能(或適應性,下同)測試分考生類別進行,測試分面試和非面試兩部分,成績之和為職業技能測試總成績。其中,非面試可采取筆試、機試或實踐操作等客觀方式考察考生職業技能,所占分值的比重不低于職業技能測試總成績的80%;采取面試等主觀方式考察考生有關綜合素質所占分值的比重不高于職業技能測試總成績的20%。為提高技能人才選拔的針對性,各高職院校原則上要根據不同專業大類或專業(類),分別確定測試內容,更好地滿足不同專業(類)人才選拔和培養的需要。
單招錄取的學生不得轉學。特殊情況需轉專業的,須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廳有關規定在本校當年單招專業范圍內轉換。
除退役軍人考生外,農民工等其他社會人員考生須錄取到指定專業,不得轉到其他專業。各高職院校對社會人員考生按照相對集中全日制教學的原則進行管理。
這些人群享有優惠政策
根據教育部政策規定,在世界技能組織主辦的“世界技能大賽”中獲獎的中國國家代表隊選手符合高考報名條件的中職在校生,應屆畢業當年可保送至高職院校就讀;在校學習期間獲“全國職業院校技能大賽”“中國職業技能大賽”一、二、三等獎及“湖南省第一屆職業技能大賽”“湖南省職業院校技能大賽”一等獎的中職應屆畢業生,可免試推薦到有關高職院校就讀,由招生院校錄取到學生獲獎賽項對應的專業。
根據國家高職擴招及退役軍人工作有關精神,退役軍人、農民工等社會人員考生可免予文化素質測試,由各有關高職院校根據學校培養要求組織與報考專業相關的職業適應性測試或職業技能測試,依據測試成績從高到低錄取。社會人員也可選擇以普通學生身份參加學校組織的文化測試。
與2022年單招政策不同,在校學習期間獲“湖南省職業技能大賽”“湖南省職業院校技能大賽”二、三等獎的中職應屆畢業生,報考獲獎賽項對口專業可免予職業技能測試。其中獲得二等獎的學生可按技能測試成績滿分計入綜合成績;獲得三等獎的學生可按技能測試成績滿分的80%計入綜合成績,也可選擇參加學校組織的技能測試取得測試成績,取兩項成績的較高分數計入綜合成績。
上述符合條件的考生在高職單招期間向有關高職院校申請,學校審核同意后按規定執行。其中,免試直接錄取的考生不占用高職院校高職單招計劃數,使用學校統招計劃,且在統招開始前完成錄取手續辦理,有關審核程序和方法由省教育考試院另行規定。已確認免試錄取的學生不再參加普通高校其他招生方式錄取。
(一審:余蓉;二審:胡宇芬;三審:楊又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