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圖)
華聲在線12月13日訊(全媒體記者 潘顯璇)更名不到一個月,湖南銀行收到了監管部門的罰單。湖南銀行邵陽分行因存在未盡職調查票據真實性、對內控合規和貸后管理不到位等行為,被罰款共計400萬元。湖南銀行于11月18日正式官宣“華融湘江銀行更名為湖南銀行”,此次被罰,是湖南銀行完成更名后對外披露的首份處罰情況公告。
湖南銀行12月5日在官網掛出的公告顯示,該行邵陽分行收到中國銀保監會邵陽監管分局行政處罰決定書,對邵陽分行未盡職調查票據真實性、授信盡職調查不到位、未按監管規定報送案件信息的行為罰款150萬元,對內控合規和貸后管理不到位的行為罰款100萬元,對向關聯方發放貸款未進行集團客戶授信管理、流動資金貸款被挪用、受托支付管理不到位的行為罰款150萬元。此次處罰金額合計高達400萬元。
湖南銀行在公告中表示,已責成邵陽分行按要求完成整改,對相關責任人嚴肅問責,并將進一步加強風險管控,確保依法合規經營。此次處罰對該行業務和財務狀況無重大不利影響。
公開資料顯示,湖南銀行是一家注冊地位于長沙市的區域性股份制商業銀行,屬湖南省管國有控股金融企業,注冊資本77.5億元,第一大股東為湖南財信金融控股集團有限公司,集團合計持股比例40.47%;第二大股東為中央匯金投資有限公司,持股比例20%。
(一審:朱蓉 二審:黃京 三審:周文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