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買非住宅商品房,長沙將給予補貼
總價40萬的公寓可獲4000元補貼 業內:降低交易成本,有利于非住宅去化
4月21日,長沙市住建局等五部門聯合印發《關于落實〈關于推進非住宅商品房去庫存的若干意見〉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锻ㄖ访鞔_,長沙將對購買非住宅商品房的業主給予補貼,其中購買一手房的按契稅計稅依據的1%給予補貼;新購買且持有1年(含)以上對外轉讓的,對購買方按契稅計稅依據的4%給予補貼。
■三湘都市報全媒體記者 卜嵐
憑不動產證,可申請居民用水用電用氣價格標準
《通知》指出,長沙將采取降低交易和使用成本、加大金融支持、培育商業氛圍等措施,促進房屋庫存有序去化。
交易成本方面,適當降低非住宅商品房交易成本,對購買非住宅商品房的業主給予補貼。其中購買一手房的按契稅計稅依據的1%給予補貼;新購買非住宅商品房且持有1年(含)以上對外轉讓的,對購買方按契稅計稅依據的4%給予補貼。具體實施細則由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財政局、市稅務局另行發布。
使用成本方面,居住在公寓的居民住戶,符合“一表一戶”安裝條件和建設標準的,在水、電、氣抄表到戶后,憑房屋所有權證或不動產登記證書,可申請執行城鎮居民用水用電用氣價格標準。
鼓勵金融機構給予普惠金融貸款利率優惠
《通知》明確,將強化出讓管理。在未被認定為企業自身原因造成閑置土地的前提下,對符合長沙市“商改住”規劃修改實施細則的已出讓尚未動工建設的非住宅商品房用地,允許按規定轉型用于國家支持的新興產業、養老產業、文化產業、體育產業等項目用途的開發建設;在滿足公共服務設施和基礎配套設施承載力的前提下,依法依規按照“商改住”規劃修改實施細則辦理規劃修改。
鼓勵金融機構按照依法合規、風險可控、商業可持續的原則,對符合條件的小微企業主、個體工商戶,購買商鋪、公寓等非住宅商品房,給予普惠金融貸款利率優惠;創新信貸產品,在客戶準入、貸款額度、還款方式、定價等方面給予靈活性政策支持,滿足市場主體對非住宅商品房的信貸需求。
業內聲音
將降低交易成本,提升市場活躍度
《通知》一經發布便引發了熱議,不少市民感慨:公寓市場要回暖了嗎?
其實,從去年10月開始,省住建廳就發布《關于推進非住宅商品房去庫存的若干意見》,從10個方面全力化解公寓、寫字樓、商鋪等非住宅庫存壓力——嚴格控制非住宅用地增量、加快盤活非住宅商品房用地存量、控制非住宅商品房供應、促進非住宅商品房租售、鼓勵非住宅商品房自持、降低非住宅商品房交易成本等等。
如今,細則的靴子終于落地。“政策出臺,是因為長沙商務公寓市場依舊庫存高壓,量價齊跌。今年第一季度長沙累計成交均價11693元/,同比下跌2%。整體庫存來看,截至3月底,長沙內五區商務公寓去化周期達42.1個月,攀升至歷史新高。”長沙洋湖片區一房企營銷負責人指出。
該負責人表示,政策的出臺確實能提振市場信心。比如一手房的按契稅計稅依據的1%給予補貼,如果一套公寓總價為40萬,那么政策出臺后可為市民節省4000元。再加上憑不動產證,可申請執行居民用水用電用氣價格標準,即至少可以為住戶家庭節約水電氣費1/3左右,“這些新政,都將一定程度減輕市民購房成本,有利于提升市場活躍度,提高市民的市場預期?!?/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