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湘都市報4月21日訊(全媒體記者 黃亞蘋)今日,三湘都市報記者從省消保委獲悉,省市場監管局、省商務廳、省消保委聯合下發《湖南省線下實體店無理由退貨承諾指引(試行)》,標志著湖南消費者在依法享有網購7日無理由退貨權利的同時,有望實現線下實體店無理由退貨。
具體來看,《指引》適用于全省具有合法經營主體資格,向社會公開承諾無理由退貨的線下實體店經營者。線下購物無理由退貨承諾秉承“政府鼓勵倡導,企業自愿承諾,承諾即受約束”的原則。
無理由退貨承諾時間最低為7日,鼓勵經營者承諾更長時間的無理由退貨期限,作出更有利于消費者無理由退貨的承諾。經營者根據自身實際經營條件及經營商品屬性,確定本店無理由退貨的具體商品品種范圍、退貨時限、退貨條件、退貨流程、退款時限等承諾內容和無理由退貨規則。
此外,承諾無理由退貨的經營者應公開展示無理由退貨統一標識,并將承諾內容、無理由退貨規則在其營業場所、網站醒目位置以標注、張貼、懸掛、擺放等形式進行公示,方便消費者辨識。 消費者進行無理由退貨,須遵循誠實信用原則,不得利用無理由退貨謀取個人不當利益,不得實施“假意購買,惡意退貨”“先使用后退貨”等不當行為。
(圖片來源:“湖南省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微信公眾號)
值得注意的是,以下8類商品可不適用無理由退貨:鮮活易腐保質期較短的蔬菜、水果、肉蛋奶等商品;消費者定制的家具、服裝等商品;一經激活或者試用后價值貶損較大的高端商品;拆封后商品品質發生改變或者無法保證再次出售時商品安全的;在線下載或者拆封后可以復制的音像制品、軟件等數字化產品、報紙期刊等;銷售時明示的臨近保質期的商品、有瑕疵的商品;中西藥、動物藥品,醫療用品及器材;其他不適用無理由退貨承諾的商品。